县法制办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县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紧扣推进依法治理最根本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按照今年我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法制办2015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县法制办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办今年依法治理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切实按照依法治县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了由办主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法制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的部分成员,研究处理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的各种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三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实绩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实绩考核形式,坚持统一组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干部法治建设实绩纳入目标考核。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一是不断健全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代县政府拟定了《201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多次派员参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为领导讲授、解读依法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二是在各行政机关中推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建立行政机关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报备制度,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我办积极派员,多次为全县依法治理专题培训和各乡镇、部门讲课,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了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按照今年依法治县要点规定,由我办牵头负责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组建成立了以理论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了顾问团工作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有关领导批转我办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审查。截止12月,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223件次。三是对县委县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咨询作用。截止12月,共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132件次。四是认真落实《**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预防和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截止12月,共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251件次,有效防范法律纷争的发生。五是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验审工作。今年一季度,我办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备案。其中,审验合格721个,注销100个。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合格率达90%。六是狠抓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原则,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编制了《**县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截止12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发布17件。
(四)创新复议调解应诉工作,多渠道化解矛盾争议。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建设。不断巩固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截止12月,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维持1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改正2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21件。二是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妥善解决矛盾争议。截止目前,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狠抓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和落实。以“行政执法程序年”活动为载体,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实行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一律不得独自办案、审核、决定。重大执法决定必须集体讨论。二是认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由我办牵头,联合县人大内司委、县检察院、县监察局等单位,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上、下半年各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今年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0余份。同时,加强了执法案卷的日常抽查。今年来,共抽查执法案卷68卷。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四是深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今年7—8月,我办会同相关单位,再次对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审核,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理清了权力边界。经清理,各部门共有行政权力事项6024项。同时,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了“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对行权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五是建立了协同监督检查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同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在县政务中心成立了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检查办公室,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对案卷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六)注重典型引导,推动示范创建。一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表彰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确定的标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由我办牵头,并报县政府批准,对全县10个单位和27名个人授予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二是积极参加市级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认真组织6个乡镇单位参加了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单位)申报、创建活动。按照《达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认真编制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建立联系制度,对各创建单位工作进行多次督促指导。同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了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