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环保工作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突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污染减排和省级生态区建设工作,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与监控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15年**区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2015年1~9月我区三个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内河水质达标率为68.5%,其中**河、**河、**河、**浦、**河、**河、**河水质较好,达到ⅴ类水质。空气自动站pm10均值53 ug/m3,pm2.5均值33 ug/m3,so2均值9.0 ug/m3,no2均值25 ug/m3。**区区域环境噪声共布设有效测点网络85个,监测结果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leq平均值为55.9分贝,属于轻度污染水平。
(二)政治首位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政治理论和法规学习,采取外聘专家授课、案例点评、观看影视、通报传达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全年集中学习21次。二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先后参加区机关党工委组织的**活动、“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青运会同行”为主题文体活动、**省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暨第二个烈士纪念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等。三是重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队伍能力建设,邀请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区检察院审委会委员、省厅市局法规处领导和法律顾问就新《环保法》及四个文件配套规定等理解运用开展了7次培训。四是每月定期组织新《环保法》学习、研讨、讲解环保最新动态,邀请律师和一线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企业的企业主或环保主管410人分4批次进行宣讲培训,下发相关法律宣传册900余份,同时组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96人次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并试点推广6家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三)一岗双责建设党风廉政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加强“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学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等。二是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局党组及时研究并下发《**区环保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措施》等,做到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局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对各部门负责人实行年度考核,全面掌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工作履职及民主测评情况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要求对重要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研究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先后对监测站购买专用仪器设备项目、空气自动站建设、环保监察办公用房装修、人事调整、经费列支等情况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先后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廉政谈话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措施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重点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四)省级生态创建取得成效
**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启动后,举全区之力推进省级生态区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生态**”创建要求,**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按序时进度开展,辖区46个行政村获得“**市生态村”命名,5个镇申报省级生态镇获得“**省生态镇”命名,8月20日至21日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进行考核验收,经现场考察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考核组认为,我区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区考核要求,同意通过考核验收,建议整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五)统筹抓好环保各项工作
1、水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水污染监管。本区市控重点源废水单位名单10家,其中6家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其余4家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100%。二是建议提供政府财政支持。我局向区政府建议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资金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做好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在**、**、西北区水厂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新成立的飞凤山水源地范围内,加强排查和整治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流域的污染隐患,每周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上报并建立环境监管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及市区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草拟《**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并于9月23日下发,征求**、**、**镇政府及区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修正。四是根据《**市2015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按市流域办的通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改。**镇政府已采取修缮围网、清理垃圾、转移健身器材等举措对**水厂水源保护区进行整改;**水源保护区围栏修复资金不足的问题,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申请**区**水厂、**水厂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的报告》向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申请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补助,我局正积极跟踪中;**码头已搬离一级水源保护区,新码头选址在离**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300米之外的位置,由区城乡建设局委托相关公司设计施工监理,于2015年7月初通过验收并报告区政府进行命名启用;水源环境保护标示牌正在制作中。五是杜绝畜禽养殖污染回潮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6月12日,区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镇**村的**、**和奶牛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十二五”期间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经全部关闭到位。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方面:今年我区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是**镇**村以及**镇**村生猪养殖问题。发现畜禽养殖回潮现象,我局立即督促相关镇、街对畜禽养殖场进行采取畜禽迁移、畜禽养殖场拆除等措施;目前**镇**村猪栏已全部拆除;**镇**村生猪已基本迁移完毕。
2、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展开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监管。本区市控重点源废气单位名单19家,其中8家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其余11家企业的锅炉废气排放达标率100%。二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完成了建立5条餐饮业油烟整治示范街工作,督促辖区内300余家餐饮业展开治理。对群众投诉强烈的26家餐饮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安装经过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动态督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快29中、师大、**的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的楼顶绿化和喷水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施工方案,治理成效显著。四是取得辖区企业禁煤工作阶段性成果。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下发的**区锅炉禁燃改燃名录,**区共有区管登记在册的使用锅炉企业43家,55台锅炉。上半年对我区燃煤锅炉所属企业进行逐一走访,宣传“禁煤”政策,听取企业“改燃”的诉求,并重点针对有条件改燃的企业下达了具体要求。对超过整改时限还在等待观望的采取强制措施,于8月底、9月中旬,区环保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市容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及相关镇开展联合执法,对4家塑料行业锅炉重要部位进行了切割,对1家木材加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对1家企业的生产锅炉设备进行拆除捣毁。截止9月30日,我区55台锅窑炉改燃淘汰已全部完成,除部分停产停用外,绝大部分都已改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等清洁能源,超过区政府要求的95%目标任务。五是开展**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我局7月开展**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以2014年为基准年,筛选出涉及17个行业的25家企业进行布表调查,涉及9种污染物,调查上报的数据经过审核测算,将作为**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数据支撑。六是根据《提升**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牵头起草并提请区委制定印发《提升**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委[2015]65号),区直各部门同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七是依托《**区市容管理和城市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起草制定《**区整治焚烧垃圾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属地管理为主,区市容局日常监管、协调与指导,区环保局督促监管职责。八是制定了《**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2015年**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确定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及完成任务的保障措施。同时针对颗粒物尤其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我区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现状,针对**区餐饮业油烟、城区扬尘污染、城区焚烧垃圾、大排档的烧烤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等4个问题,制定《关于印发餐饮业油烟整治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综[2015]243号),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均做了具体规定。九是制订《**区师大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师大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防尘、拆迁工地防尘、道路保洁及清洗、夜间烧烤及占道摆摊大排档等进行专项整治。
3、全力保障居民安静环境
一是日常严格督查经营性文化娱乐单位噪声源,确保广大市民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二是制定《2015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13日至6月12日18时实施。中、高考考试期间,全面规范排查考点周边的加工制造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源单位,并以学校区域和居民区为重点,对考点150米区域内进行定人、定位、定时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确保不出现噪声影响考生考试。
4、全面统筹日常性工作
一是2015年1-9月我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16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工作;完成监测收入7.6万元,按进度完成任务。二是分解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下达。6月召开环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暨2015年全区环保工作会议。《关于下达2015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政办[2015]180号)已下达镇(街)、区直有关部门,明确了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促进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国家级生态市迎检工作,制定《**市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涉及**区迎检现场工作配套方案》,由区政府召集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市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技术评估工作。四是2015年至今,我局在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办事指南”、“印象**-生态**”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约441条,在环保局部门子网站约公开485条。
(六)环保审批服务优化提速
认真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根据产业政策和土地规划严把审批关,并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入驻项目的网上办理工作,截至10月15日,共审批建设项目36项(其中报告表14项,登记表22项),验收24项,排污许可证28件。
1、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率先启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专用章并被授权对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对现有事项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排污许可证审批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即办,环评审批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工业型、非工业型)项目和核技术应用类登记表项目由原来的6个工作日办结缩减为3个工作日,并对入驻中心的12个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进行了优化,减少了部分申报材料,减少办事环节。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7月份起对所有申报审批和验收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在受理和拟审批环节在区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项目,采取实地勘察、上门走访、现场粘贴公示等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减少因信息披露不到位引发的群众投诉情况。
3、试点排污权改革工作。按照我市出台的排污权政策相关规定,2015年主要任务是完成除8个试点行业以外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经查,我区目前无企业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核定量,无需进行初始排污权核定。
4、开展黄标车补贴。根据《**区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经济补偿方案》,我窗口主要承担“黄标车”的认定工作,市局下发的黄标车名单中我区共有8253辆黄标车;梳理办事流程和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尽量做到当日审核,让群众能及时将材料送至拆解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对完成拆解的“黄标车”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办结并转交下一部门进行办理,截止10月中旬窗口共核定黄标车1021辆,进入补贴流程的420辆。
5、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今年以来,省、市、区政府均对规范权力运作,公开权力清单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局先后梳理了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了证明类事项,并剔除了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办理中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网上审批方面,杜绝体外循环,所有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全年没有出现超期办结事项。做好许可案卷规范化,先后通过省市区各项检查。
6、牵头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各镇(街)联合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局以统计局2013年经普企业为基数,将企业名单已下发到各镇、街,确保该项工作能够按时有序推进。
(七)环境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1、积极开展环保大检查。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契机,围绕省、市环保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对全区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摸清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源类型。规范登记,建立台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造册,依法查处、依法予以公开。
2、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拓展范围、解决诉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气、声等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联合区市容局、工商局、安监局、电力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对**镇**村、**村、**山上等6处8家的炼胶场、废塑料加工场;****村、**村、**村等5家废塑料加工场,以及**街道**村下道7家石材加工店等共20家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联合取缔。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捣毁、切割、拆除、断电等措施予以取缔,并对下道7家石材加工店的占道经营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喷漆废气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目前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处罚到位12起,罚款金额25万。今年已完成3起超标排放3倍以上含一类重金属、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司法移送工作,移交检察院处理;对1家通过地面软管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加工店决定移送公安部门准备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
3、加强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征排污费。对辖区321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260万元。
4、为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制定《第一届青年运动会期间**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首届青运会在我区顺利召开。
5、认真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件。在受理和办理环境信访事项中,严格依据省信访工作条例和新环保法要求,按照“专人受理,交办转办,现场查处,审核反馈,回访复查,建档备案”的步骤,严格依法办理。目前接到上级转办件、数字城管、微信投诉、12345、12369、群众直接来电来访等各类信访件2290起,反馈率100%。
6、严把危险废物转移关。(1)严格实行五联单制度,对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的绝大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截至10月10日,共计审批了辖区内35家(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累计转移42车167.98吨危险废物。(2)制定《2015年度**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自查工作方案》,对全区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考核自查;对市控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摸底辖区内电动车废电池情况。要求镇(街)环保站对各辖区内经营电动车店面及电动车维修站点内电动车废电池回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区除**镇外共计有138家。(4)依法对辖区内区属辐射工作单位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辖区内原有16家区属辐射工作单位,其中2家辐射工作单位已停产,放射源已依法收贮、另有一家辐射工作单位已停用x光机;尚有13家辐射工作单位正常开展工作,均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7、认真把关清洁生产验收。2015年我局应完成清洁生产验收企业10家,除因厂房搬迁等各种原因暂缓本轮清洁生产验收的4家企业上报市局外,剩余6家企业我局下文要求企业于8月3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验收。目前,****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清洁生产验收、**金日涂料有限公司申请验收资料已上报市局,仍有4家企业还未完成清洁生产验收。
(八)环保宣传工作逐步加大
一是每季度定期向辖区30万名移动用户发送环保宣传短信,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及生态创建知晓率。二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的led电子显示屏定期滚动播放生态宣传标语。三是我局参加了省环保宣教中心、市环保局等主办的第44个世界环境日,“六五”宣传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迎接青运会,环保我先行”,旨在宣传“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四是联合**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开展了主题为“绿色先锋化学人,美丽**我共建”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设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与宣传“保护水源在行动·绿色家园齐共享”的环保理念。五是我局向企业、机关、社区、高校等部门和行业招募20名环保监督员,担任辖区环保社会监督员,并已下发聘书。六是为提高群众对**区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区各镇(街)及区直部门计162个部门对外公开电话设置为生态文明电话彩铃。
二、2015年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我局将着重针对省考核组对我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提出的问题,联合行动进行整改,争取在验收时顺利通过。我局已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市**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考核验收及整改意见的函》做好《**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考核验收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已报区政府,待研究下发文件。
二是预估2015年12月中旬,**市将承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为配合做好年会工作,我局已制定《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区配套方案》,待上报区政府研究部署。
三是我局牵头组织编制**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四是依法完成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我局还有140万元排污费要抓紧征收,排污收费工作要完善档案、录入系统、核查核实,做好省、市稽查准备工作。
五是巩固5条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的建设成果,力争通过复核验收。
六是积极协调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在**市环保局网格下完成本区网格化建设,形成**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上报**市环保局;加强对锅炉禁燃改燃后期督查工作,确保禁燃改燃不反弹,不复燃;依法完成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完善档案、核查核实,做好省、市稽查准备工作。
七是根据《**区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经济补偿方案》按进度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我区2015年底应淘汰2005年底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据统计,我区目前共有2005年底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共923辆,目前仅淘汰17辆,距离省环保厅要求的10月底淘汰80%,11月底全部淘汰的目标差距巨大。我局将认真做好牵头工作,每日督促各部门、镇街上报工作进展,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汇报。
八是根据省厅要求,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认定和备案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认定和备案,可以免于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纳入正常环保监管,对不符合认定和备案条件的将依法关停淘汰。
九是建立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工作调度制度,实行周调度、旬报告制度,实施时间自2015年10月19日起到今年年底。
十是10月我局再次发文要求未完成验收的4家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尽快提交材料申请验收,确保年底前完成今年验收任务。
十一是重点做好**水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