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抓"法治建设年"的良好契机,不断深化依法治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法治宣传职能
(一)创新开启"5+3"普法宣传模式,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年初制定了《**县"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全年在20个乡镇、20个县级部门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极大的提升了全县普法教育进程。同时,针对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和城乡普法对象特点,创新开启了"5+3"普法模式,即在每个乡镇开办一期"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一堂院坝法治讲堂、一次街头法治宣传、一场校园法制讲座、一次企业法治宣讲;在每个县级部门开办一堂机关法治讲座、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入户"五四"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计开办"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5场、院坝法治讲堂102场、街头法治宣传46场、校园法制讲座56场、企业法治宣讲18次、机关法治讲座23堂、职工法律知识测试41次、入户"五四"法治宣传活动156次。一年来,直接接受我局普法宣传教育的机关干部职工达3000余人,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达3500余人,青少年学生达8万余人,农村群众10万余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4000余人,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3000余人。初步形成了"社会、家庭、自我"加"学校、乡村、社区"等的"3+x"法治教育格局。
(二)充分运用法治宣传节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6.16安全生产月","12.4"法治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在全县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普法书籍12000册,散发普法宣传资料30000余份;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在橄榄广场、清河广场、任市社区等地开展综治平安、安全生产、法律进机关、消费者维权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
(三)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规划。
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全面检查验收我县"六五"普法开展情况,从8月中旬开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等县领导分别带队,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直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与,分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及8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指出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下一步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好的思路。同时,在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的协助下,我县"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市上验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
(四)圆满完成"法治示范创建",全面加强依法治理
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县,县法院成功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新太乡、新宁镇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宝塔新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二、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截止10月底,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79件,调解成功3867件,调解成功率达99%。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人民调解阵地基础。建立起了"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组建了**县人民调解员专家库,积极推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设立了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室,基本形成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格局。目前,全县现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3个。其中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调委会192个,居调委会34个,乡镇调委会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3个(含57个学校及教育局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1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教育行业调解委员会1个。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每月定期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与实地观摩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法律明白人"培训。同时,开展"星级调委会"、"人民调解能手"、"等级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选出一批调解工作出色、思想素质过硬的优秀调解员,通过典型引路,提振人民调解队伍的精气神。目前,全县共有在册人民调解员2320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2400余人次,组织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86次;评选出四星级调委会 1个、三星级调委会 3个、二星级调委会11个,三级人民调解员3名、二级人民调解员5名、一级人民调解员2名,市级调解能手2名、县级人民调解能手7名。推评首席人民调解员1名,推评省级人民调解员1名。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矫正管控力度
近年来,我县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有效做好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的稳定。截止到2015年10月底,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560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97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建议撤销假释收监执行1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63人,其中缓刑120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28人。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进行思想汇报164人次,发布公益劳动公告1次,警示教育通知8次,法规教育提示17条。共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2件,71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等委托单位予以采纳,采信率达98%,全县无一例社区服刑人员再次违法犯罪情形。
(三)抓好刑释解教工作,提高安置帮教质量
我县按照"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截止2015年,我县刑释解矫人员共计600人,其中刑释203人,累计解矫397人;以上人员均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率100%,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
三、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目前,共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计划用2年时间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建设,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有人员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220余名;每个站点均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用品,基本实现了"四有"、"两公开"、"两表一册一单",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设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花名册、《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表》、《案件受理登记表》和《法律援助申请转办单》,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平台,案件录入率达95%以上;强化业务培训,把两个平台应用纳入了司法行政系统每月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例会内容,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7个法律服务所和4家律师事务所均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60名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
2015年,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204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数2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均已安装服务热线电话。
四、深化法律服务职能
(一)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2015年,共办证数量892件,其中民事类公证744件,经济类公证168件。公证援助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共800余人次,积极维护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共办理公证62件,免收公证费20000元,办证质量无一例假证、错证出现,未接一例投诉案件。
(二)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6家,代书924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341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49件,行政诉讼代理16件,参与各类调解10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2件,解答法律咨询1353人次,律师见证50件,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17件,办理法律援助20件,授法治课、法治讲座3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4万余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达1100余万元。
(三)基层法律服务稳步推进
一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审查登记,目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我县7个法律服务所全部合格,2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全部通过年检审查。另一方面,严肃执业纪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违规办案,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净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环境。
(四)司法鉴定业务优质高效
今年,我县全面启动司法鉴定机构"质量建设年"活动,及时制发了《**县司法鉴定机构"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应用办法》,提高了司法鉴定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全县司法鉴定档案管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全年我县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案件鉴定数140件,鉴定结论采信率为百分之百。
五、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工作方面
一是宣传方式稍显得单一,需进一步开掘宣传渠道;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应提升对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视;三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够,应进一步培养创造性工作能力。
(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一是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及结构仍有待提高,目前,我县专职调解员仅424人,占总人数的18%,大部分调解员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难落实以及调解员个案补贴标准偏低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三是受经费制约,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仍显薄弱,硬件设施、培训力度有待提高。
(三)社区矫正工作方面
一是社区矫正队伍机制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未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未配备相应数量的人民警察,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表明身份的执法证件,没有统一着装;二是矫正工作队伍力量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近两百人,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仅有30人;三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与社区矫正执法要求不相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而细致,任务重、责任大,需要予以一定的经费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一是法律援助日常办公经费不足,特别是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文书印刷的资金有限;二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足,目前各站(点)的建设及运行经费均由县司法局从有限的行政经费中拨出;三是工作人员到省、市参加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较少,对法律援助新政策、新动态、新信息掌握不够。
六、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1.继续深化"星级人民调委会"及"个人调解室"创建工作,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委会建设。
2. 进一步转变观念,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
3.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4.积极协调沟通,真正建立起 "三调联动"纠纷联防联调机制。
(二)充分发挥对犯罪高危群体的矫治性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完善县、乡社区矫正机构,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力量及社区矫正经费。
2.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与狱所无缝衔接机制。
3.继续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深化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1.推动"法律七进"活动向纵深开展,重点探索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变面的宣传为有针对性点的宣传。
2.创新普法形式,继续充分开发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电视等媒体,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向纵深发展。
3.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提早谋划、科学布局,做好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的编撰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好汇报,争取对"七五"普法作出相关决议。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保障性作用,积极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从财力、物力、人力上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投入,深化"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多形式、探索多渠道,加大对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培训。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积极开辟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开办法律援助之声电视栏目、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着力在简化审批程序上下功夫,在扩大援助范围上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