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平安综治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15年,县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社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治安、安全等责任事故,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1、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综治信访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确保专人抓好落实,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名副职分管,配齐了具体工作人员,从而使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领导负主责,有具体人办事。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单位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内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2、签订责任强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为抓手,我们与下属4个基层供销社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了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把维护稳定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
3、巩固中心提升水平。今年县社班子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水平。主要领导抓综治、抓信访、抓维稳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该工作纳入县社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狠抓综治工作的深入落实,确保经费投入,狠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积极主动疑难信访积案与民事矛盾纠纷,真正发挥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作用。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五是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
三、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为了有效地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根据综治办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月报、季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实行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加强督办。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年未发生内盗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
四、抓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推进依法治理
2015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验收年,按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我社“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我社“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2015年普法工作计划安排,在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法制学习教育,组织单位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单位的宣传栏上不定期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共建平安单位。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中进行宣传。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五、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综治工作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结合平时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是防止和减少事故的重要方法,也是综治安全工作的基本内容。我社是政府职能部门,在有效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要求下属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春节、五一、“全国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双节”等重要时段,县社均组织安全检查,对全系统内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资储备中心及销售网点等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统一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分析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对策,完善相关责任机制和预防措施,既能迅速排除突发问题,又能从源头根除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016年主要工作思路
1、抓好“责任状”监督、检查,确保责任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继续认真做好月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好队伍稳定。
3、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做好香菇市场迁建等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处理和土产公司遗留问题调处工作。
4、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
5、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