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15年,我办根据《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排,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整体谋划,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
1、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市召开了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暨推进大会,就法治文化建设再作部署,并结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在全市进行了广泛调研,研究出台了《**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的实施意见》,联合组织部门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内容,提出20项工作任务,明确35家牵头单位,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努力做到全市各级各部门每年有重点、每年有效果,目标化管理、绩效化推进。
2、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之年,我办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全市迎检工作分为两个层面五个阶段,第一层面为全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于8月初组织了全市“六五”普法督查,依据《**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标准,对十四家机关单位和两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9月,《**日报》以“法治**别样红”为题,对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专版报道。第二个层面为迎接省级、国家级检查验收,举全市之力,收集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编订《**市“六五”普法成果展》,制作《**市“六五”普法》专题片。9月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许又声先后来**检查验收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我市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3、制定“十三五”法治**建设工作规划。今年我办组织专人赴**区、**区、**区、**经开区、**示范区的社区(村)、中小学、窗口单位和企业等近30家单位,对当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走访调研,调查对象涉及社区居民、工人、老师、学生、个体户、公务员等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模拟卷)100份,深入了解了基层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形式、内容、群众知晓度、参与渠道,广泛听取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建议和法律需求。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提交了十三五规划法治**建设项目研究报告。目前,我市已将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并着手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二、开展“法律六进”,营造全市法治宣传氛围
1、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专项活动。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法律需求,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式,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如:3月,我办在**经开区和平街道吉利社区举行了法律志愿者“送法律知识进家庭”的大型活动启动仪式,由**科技大学的150名学生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义务志愿者和巡逻队员组成的法律志愿团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法律书籍、普法专刊等资料3000余份直接发放至居民手中,并现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宣传;4月开始,我办开展“法治讲座进单位、进村(社区)”,已先后在市教育局、新建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微宣讲,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决定》和市委《实施方案》,宣传国家宪法日及法治社会建设内容;5月,市委法治办、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围绕“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主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9月,组织开展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为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组织“为了明天”法治小品剧在全市中小学巡回演出,获得广大师生的欢迎。
2、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为确保我市法治宣传教育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我办多次组织城市两区及各个园区法治工作负责人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文任务进行部署安排,确定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4月和11月,两次组织专项督查,对五个区的创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底、督查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
三、丰富载体,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1、夯实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继续抓好三基地(市委党校教育基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示教育基地、市十中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三平台(报纸专刊平台、**电视台专栏平台、法治**网平台)、三阵地(户外大型公益广告、媒体机、法治E本)和三队伍(法治**宣讲团、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全年《法治**》已出刊44期,发行160多万份,《**城市报》刊载法治**专版出刊25期,发行近30万份。同时通过发送法律信息手机短信、在**电台交通频道播放法治公益广告等,对法治**建设进行宣传报道。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面落实县市区(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共建任务,落实街道(乡镇)、社区(村)共同建设法治建设“四个一”,即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法律书架,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宣传广告牌(电子屏、横幅),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有文件、花名册、活动照片、资料)。建设**法治文化公园,省、市、区三级共投资近百万规划建设的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市**法治文化公园”已全面竣工并对市民开放。加强户外大型普法广告建设。城市两区及园区在繁华地段、主干道,设立了户外法治公益广告牌500多块,法治宣传长廊5个;并广泛利用路口、车站、商场、警务站等公共场所建设的大型显示屏以及公交、出租车移动视频等媒介,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引导法治舆论。2015年12月10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市隆重召开。**市委书记**在会上做题为《彰显红色文化感召力,全方位推进法治湘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发言。
四、搭建平台,推进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1、组织开展第四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对第四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法治办发〔2015〕8号)文件安排,我办将于8月对第四批全市“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检查组将根据考核验收标准,对现场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走访创建单位工作相对人等情况进行汇总,评出示范单位,并在**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验收合格单位予以授牌。
2、安排部署第二批“诚信守法企业”考核验收。根据《关于对第二批“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法治办发〔2015〕9号)文件安排,我办将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入围企业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五、发展队伍,提高法治骨干的整体素质。
1、大力发展法律志愿者队伍。市级依托高校成立法律志愿者基地,组建了一支由各高校学生、司执法部门法治骨干、学校教师组成300人以上的法律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中招募人员组建了各自的法律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法律志愿者队伍达3200余人,由各级法治办负责管理,并经常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微宣讲”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力量,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性、群众性、常效性的良好局面。
2、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工作培训。10月,在市委党校组织全市法治骨干120余人进行为期两天的法制培训,聘请省、市法学专家进行热点法治专题讲座。同期,组织全市220余家单位进行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软件技术培训,为下一步组织2014年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奠定了基础。组织全市40人参加省厅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并将于11月举办**市“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以点带面地发动全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普法考核评估及奖励机制,将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学法考法范围,各单位人员参考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内容,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未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活动,采取媒体庭审直播、流动法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在各单位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开辟“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在主流媒体增设“以案说法”专栏。
3、突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凡经党委、人大和政府决定任命的干部都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县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全市每年举办一期以上处级干部法治培训。落实和加强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4、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编制法治教材,配备法治教师,加强师资培训,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加大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见乐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治文艺进校园等活动。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岗位,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编制工作手册和辅导讲义,确保每学期在学校开展一次以上法治专题辅导讲座。
5、加强机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并利用法治标语牌、法治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法治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
6、加强社区和农村法治宣传。 以“12.4”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主题法治宣传日、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讲座下基层活动。以**科技大学法律志愿者为主体,在全市人口集中的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通过微宣讲和巡回播放法治题材短片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7、加强企业单位职工和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载体建设,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以创业培训、派遣培训、岗前培训等为载体,加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8、加强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娱乐场所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等服务载体,有计划、有组织地积极开展对留守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吸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
9、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领导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公正司法示范点、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创建标准、动态管理办法、测评体系、考核奖励和成功运用,科学规划创建目标。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部门联合、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好市级“十个法治文化重点项目”,即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基地、法律志愿者基地、法治文艺节目、法治广播电台、法治网络平台、法治电视专栏、法治报纸专刊。
12、建设法治文化专兼职队伍。认真抓好“法治**宣讲团、督查团、法律明白人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广泛发动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志愿者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微宣讲、微巡讲等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