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创新运用“两张清单”细化责任。在2014年出台关于落实“两个责任”1+2文件的基础上,2015年创新提出以“两张清单”的形式,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工,详细列明34项党委主体责任和20项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并逐一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和进度要求,使职责更明晰、内容更全面、责任更具体、要求更精细。
二是科学分类考核“两个责任”。针对原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对各街道、区直部门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分别组织考核,切实增强了考核针对性,将履责考核的压力传导至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
三是责任追究更加从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纪律审查、干部届中考察等情况,追究了15个单位领导班子和22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其中,对在2014年度党廉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街道、**街道、团区委、区广播电视中心这4个单位,责成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残联、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这4个单位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区财政局的“一把手”、分管局领导和纪委书记都给予了纪律处分,纪委书记还被免职并改任非领导职务。
2015年4月中央纪委调研组来**调研,我区作为唯一的区级单位代表作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介绍,7月市纪委主要领导到我区调研时,肯定了我区的有关做法;惠州市、成都市等6个省内外兄弟市(区)相继到我区考察交流。
(二)强化纪律审查,夯实“不敢腐”的基础
一是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先于“法”、“纪”严于“法”,抓早抓小,从严执纪,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警戒区”。全年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轻微违纪党员干部140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行政记大过及以下轻处分的人员78名,占处分总数的72.9%;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行政降级及以上重处分的人员29名,占处分总数的27.1%;移送司法处理的党员干部5名,仅占处分总数的4.7%。
二是盯紧执纪重点。牢牢盯住“三种人”、把握“三个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惩治腐败。 2015年全区纪律审查工作总体上呈现“一降四升”的态势:受理初信初访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信访核查率、办结率、成案率和立案数“四个提升”。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举报172件次,相比2014年的252件次下降了31.7%;信访核查率为100%,相比2014年的90.1%提高了9.9%;办结率为92.5%,相比2014年的90.3%提高了2.2%;成案率为45.7%,相比2014年的33.9%提高了11.8%。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118宗118人,立案数与去年(77宗77人)相比增加53.2%,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其中查处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5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900余万元,协助上级和外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57件次。6个派驻组查办案件30宗。街道纪工委全年立案15宗。坚决查处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项目招投标、城市更新、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问题。2015年立案查处财政资金管理领域27宗27人,城市更新、行政执法领域案件30宗30人,政府项目招投标领域案件16宗16人,分别占全区立案总数的22.9%、25.4%、13.6%。严肃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民生工程建设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领导包案、建立台账,全年集中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69条,立案66宗66人。
三是增强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发出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6个单位完善14项规章制度,指导案发单位和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改进预防措施, 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增强纪律审查综合效果。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肃“四风”
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持有违必究、露头就打。抓住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预防提醒,反复重申纪律要求。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贴和送礼等“四风”问题。推进暗访工作常态化,全年出动暗访人员52批172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宗。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宗,党纪政纪处分41人,对9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是加大为官不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无为问责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无为”的4种情形、15个具体表现、9种问责方式。全年查办行政问责案件14宗,对3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四)大力推进廉洁城区建设,逐步完善“不能腐”的机制
一是党政权责清单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区党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加强常态化管理。2015年我区又被市编办确定为全市党委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区,共梳理578项职权,识别507处廉政风险点。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权责清单施行后的办事对象满意度提升到92.3%。中央、省、市编办调研时认为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省纪委**书记对我区编制党务权责清单作专门批示。《**社内参》、《**日报》、《**日报》及**电视台等媒体做了专题报道。
二是探索建立“四个一”党员干部诚信体系。编制一本党员干部“诚信手册”,提出20项诚信行为正面要求、开列21类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健全一份“诚信档案”,将党员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廉政记录等信息归档;建设一个“诚信数据库”,将党员干部信用数据录入人事系统干部信息库,形成党员干部信用数据库;建立一套“奖惩机制”,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对全区所有公职人员进行量化绩效考核。2015年共有41条干部的不诚信信息被载入诚信数据库,3名拟提拔干部因漏报个人事项被记入诚信档案并暂缓任用,5名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有关情况的区管干部被诫勉谈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同志对我区的做法进行了批示肯定。
三是构建全面征信用信的政务服务体系。以“互联网+”思维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打造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去年平台共征集信用信息600余万条,为2014年征集信息数量3倍,涵盖84万个市场主体,曝光“黑名单”5165个,公众访问量超过285万人次。在区、街两级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信用验证系统,实现政府购买服务100%用信。
(五)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推行“考廉”制度以考促廉。去年我区探索实行处级干部任职考廉制度,编写《领导干部常用廉政法规制度汇编》,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重点内容,对新提拔重用的区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法规测试,试用期内测试未通过的一律不予正式任职,全区已有18名新提拔重用的处级干部参加了测试,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学纪守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开通“**清风”廉政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指尖上的廉政教育”,发布反腐倡廉微信17期128条。在《**侨报》开辟“清风君说纪”专栏,迅速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对党员干部违纪“高发点”进行分析、解读和标注;组织区管干部开展3次集中专题学习,在区委党校分批开设处、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促进纪律观念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以图解、漫画的形式,制作电梯广告和公交站台广告,增强廉政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实效性。在机关事业单位,制作廉洁文化墙,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三是培育本土客家廉政文化。针对**区是客家人聚集地的特点,充分挖掘客家文化廉洁元素,将客家文化与廉政教育相结合,以传统文化“廉、俭、礼、孝、信”为主线,把鹤湖新居博物馆打造成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举办“知礼识廉、言芳行洁”客家廉洁文化展览。省纪委宣传部梅河清部长、庞冰副部长先后两次来我区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
(六)持续深化“三转”,从严加强队伍管理
坚持机关带头,立足早转、真转,切实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目前,区纪委机关经过两次内设机构调整,组建了6个派驻组,人员编制由48名增加到108名,其中行政编由33名增加到73名。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了3个,执纪办案部门占比达82.4%,执纪办案人员占比达84.6%;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65个减少到6个,精简率达91%。对区纪委机关7类16项职权编制了权责目录、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自身风险防控。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要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教育,从严管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领导班子及队伍存在的8个方面不严不实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条,出台6项制度规定。先后组织委局干部开展党性教育6批240余人次,参加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系统培训近45人次。积极推动街道纪工委和社区纪委规范化建设,全区8个街道纪工委基本实现省纪委要求的软、硬件双“六有”目标。省纪委**书记到我区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区街道纪工委及社区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高规格成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担任,有效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对区财政局、区供销联社、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的纪委书记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并调离纪检岗位。
二、2016年工作初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认真筹划好2016年度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好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等新要求、新指示结合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二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三种人”,加大对腐败存量特别是社区遗留问题的消化力度,坚决遏制腐败增量,继续做好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守住办案安全底线。三是继续盯紧八项规定,把作风建设抓到底。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发放福利和送礼等“四风”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实名通报违纪案件,发挥警示作用。四是从严从实问责,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完善区、街、社区三级责任体系,坚持“一案双查”,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五是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源头治腐工作。适应新形势,不断创新廉政宣传教育的形式,推进信息化防腐,大力弘扬客家传统文化。运用“五常管理法”(常组织、常监督、常整顿、常规范、常自律)不断推进廉洁城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党政权责清单和诚信体系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来要求,对队伍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小题大做”,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