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服务林业创新改革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深入,为推进全县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依规治党
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大党规党纪的宣传,强化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要以严生威、以威促严,让管党治党变为严格的约束行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严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财务纪律和工作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规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含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二、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全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局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实现“两个主体”共同发力,良性互动。一是全面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五年工作目标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规划落实到位。二是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向局党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单位主要领导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四是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利用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廉政准则》等内容,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廉政意识。二是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林业网平台,做好廉政专栏,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腐败案例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案例警示身边的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四是签定廉政承诺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将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施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公开廉政承诺监督电话,确保承诺兑现落到实处。
四、完善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火墙
一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内容,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将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执行时限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车辆运营管理,细化操作流程,实行申报审批、归口管理、集中会签。四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制度,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模式,坚持“有效管用”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筑牢廉政防火墙。
五、强化内外监督,完善预防治理机制
一是加大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组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回头看、回头查”,及时查漏补缺,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点,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权利运行监督。认真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突出加强对资金安排和使用,财务开支、干部使用、行政许可、项目申报评审、林地征占审批、林政执法和森林公安办案等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一经查实,决不姑息。三是强化信访举报。加强信访举报和投诉受理工作,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分类管理和处置,做到有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必须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四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政务公开进程。以**绿色明珠网、**林业网为主要载体,完善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在**林业网开通政策答疑、局长信箱、在线互动等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县纪委和县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开支。五是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偏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林业网、公开举报电话等广泛监督的基础上,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开展专题调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切实扎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六、开展政风肃纪,严肃查处腐败违法行为
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转变作风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旅游等问题的常态化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礼金行为。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监督执行“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常抓不懈,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二是加大对腐败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抓早抓小,局纪委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贪污贿赂、钱权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各类林业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惩治力度,一经查实,决不姑息,切实起到警示的作用,为全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