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范文
小编寄语:环保局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范文,请大家参阅!
2016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加强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努力夯实生态创建基础,各项重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2016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部署调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专项部署,与各县区、园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达《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项目》,项目清单共分19大类,666个工程项目,进一步明确了考核依据。重点督查和县、花山区、慈湖高新区共30多个大气污染防治点位,采取每月专题调度专项通报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明确时限,加快进度,确保整治到位。二是开展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针对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我市制定了《G20峰会xx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明确450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限和重点企业停限产情况、重点管控企业情况及网格监管责任等,先期对主要管控企业、单位下达保障要求,确保及时落实管控措施。保障期间,安排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督查巡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三是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了《xx市2016年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方案》,成立7个督查分组对全市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主要的综合利用手段,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认真落实省专项奖补资金,市财政同时继续给予配套奖补。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通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惩“第一把火”。今年,我市秸秆禁烧实现环保部遥感监测和省政府现场巡查全年零火点。四是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印发了《xx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告了《关于加快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的通告》和《关于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通告》,停止了2017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受理年检业务。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相互协作,建立了黄标车淘汰台账并及时整理黄标车数据库,增设了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并接入统一联网的监管平台,对市建成区设置的“黄标车”禁行区域加强执法。截至10月底,我市淘汰黄标车2797辆,老旧车1572辆,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
按照省政府下达目标要求,2016年我市PM10年均浓度控制目标为80微克/立方米。今年1至10月份,我市PM10平均浓度7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近10%,降幅居全省前列,目前已达到2016年控制目标80微克/立方米。
(二)加快推进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防治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区、园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等13家单位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开展不达标水体达标整治等18项具体推进项目。二是启动不达标水体达标整治。我市青山河当涂查湾现状水质为Ⅱ-Ⅲ类,采石河下游现状水质为Ⅳ类,尚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我市已会同芜湖市政府委托xx师范大学编制青山河水体达标方案;委托省环科院编制采石河水体达标方案。目前,采石河、青山河水体达标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监管。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和立牌保护,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均通过省环保厅批复,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由各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对农村饮用水源地重新进行了调整划分,完成了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立牌保护。四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土壤环境质量排查监测点位选取和监测准备工作,正在起草《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三)持续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一是制定了年度计划。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特别是针对我市水2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空间小、难度大等问题,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我市结合水专项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深挖我市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将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园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42项2016年度市减排工程建设及主要任务计划,其中水23项,大气19项。二是开展专项月调度制度。对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浓提量及运行情况开展了月调度制度,对进水水量和污染物浓度未能达到目标任务要求的企业,督促市住建部门及县区(园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三是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定期巡视和抽查等形式,对污水处理厂、脱硫脱硝等重点减排设施开展了现场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减排核查核算的要求,定期对运行记录、管理台帐等资料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设施发挥减排效益。
目前,鉴于我市大气减排项目尚有较大减排余量,因此,基本可以满足2016年减排目标任务。水污染减排方面,由于本年度水减排建设工程项目少,主要依靠管理(提浓提量)手段,推进难度较大,还必须进一步拿出有力举措。
(四)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市继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巩固和提升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重点打击偷排偷放、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营维护等类型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477人次,现场监察1440厂次,节假日巡查56次,夜间巡查35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39份,立案查处18件,办理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二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法及配套办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力度,组织突击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环保大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化工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排查、生物质发电企业专项检查、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驻厂监管、秸秆禁烧、高中考禁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和县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大力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工作。完成了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了层级监管职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启动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并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和责任追究。
(五)深入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一是全面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修订《xx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0年)》并获得省环保厅论证通过,印发《xx生态市创建行动计划(2014-2020)》,积极谋划部署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加大统筹调度。印发了《xx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向环保部汇报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召开生态市建设专题调度会,统筹安排创建工作进度。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xx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继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发挥项目资金对创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三是深入开展县区、乡镇生态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县区、乡镇生态创建督查指导工作,继续督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挂牌督办单位整治工作。继续深化生态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提升生态精品村、特色村创建水平。当涂县、含山县、博望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26个,省级生态村58个。
(六)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全面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市上下开展了多层次的系列讲座,采取专家解读、以会代训、以考代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大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贯力度。市和各县区、开发园区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向各企业负责人进行新环保法宣传和释义。全市下发《环境保护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手册10000余册。紧密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生态市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题宣传,隆重召开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召集十余家媒体专题采访全市重点企业和污染治理项目,实地跟踪报道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召开xx市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环境状况公报,通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参与监督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治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务公开网站栏目,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涉及环境保护审批、环境行政处罚、专项资金使用、污染源监管等信息全部上网实时公开。
二、2017年工作安排
虽然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重点工作扎实有效,但是对照《环境保护法》、《xx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上级部署要求,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强化工作举措,深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在:大气环境质量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必须进一步依靠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效保障;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还需要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还需深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占比较高急需加快治理;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急需完善,跨行政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
2017年,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加强,在年末抓紧对照省下达工作目标和市政府相关要求,补缺补差,全力推进,并进一步做好2017年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深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抓好工作调度和现场检查,严格实施考核通报,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成果,突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充分发挥限行管理系统作用,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强化车辆强制报废制度。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疏堵结合,努力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
(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扩大现有水环境功能区范围,严格按照使用功能确定水质目标,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的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编制实施长江(xx段)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制定采石河、雨山河等不达标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到2020年,我市长江总体水质达到优良。
(三)扎实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继续夯实生态市创建基础工作,督促指导更多县区、乡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进一步巩固省级生态县、区创建成果,积极实施生态市创建行动计划,强化生态创建各项基础工作,落实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红线等各项生态文明改革制度措施。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畜禽养殖区域养殖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
(四)不断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积极推进县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落实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整治、案件移送等四个配套办法,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守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于依法应该采取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的坚决采取措施,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