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水利水电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6年来,县水利水电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水利水电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县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与改革提供了纪律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及“三会一课”,全方位开展党风党规和纪律作风教育,要求“听党话、跟党走、不掉队”、“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担其责”,做政治上的“清醒人”、组织上的“局中人”、纪律上的“明白人”。主要体现在“四个教育”上:
1、开展政策文件学习教育:认真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对上级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去落实,对文件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全体班子成员带头,不踩红线、不打擦边球,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治方向,理清工作思路,以上率下。一是传达贯彻纪委全会精神,编印纪委全会精神传达提纲,发放党组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及局机关纪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自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按照传达提纲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制定工作要点,根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2016年县水电局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和水电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三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别是加强了对上级通报的案例和身边的典型教育,特别是有关党风廉洁方面的文件、会议,纪委的文件、会议,都是及时学习传达、迅速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和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的执行落实,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四是加强对管理政策的学习,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办法进行了学习宣讲等。
2、开展纪律规矩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组织全系统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防汛警示教育和工作纪律”等纪律规矩的专题学习讲座,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辅导教育,组织学习收听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范”纳入道德讲堂进行诵读,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了专题讨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开展廉洁文化学习教育:一是将宣教月活动推向深入,从8个方面、13项内容为载体,扎实开展了“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第十七个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上党风廉洁教育课,列举纪律制度负面清单,要求守住纪律制度底线;开展警示教育,观看了《不变的步法》和《镜鉴》两部警示教育片,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学习“空中红旗渠”精神,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水情灾情”教育,增强防汛及防汛抗旱值班纪律意识;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让廉洁教育走进家庭,共同培育建设清廉良好家风。二是精心制作廉洁文化墙,将廉洁文化的相关内容结合水利文化的内容,制作牌匾、条幅近100件,打造“水利水电廉洁文化”特色,让廉洁文化的内容走办公驻地的楼道、梯间、办公室、办公桌和《工作手册》。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教育,将案例通报、纪律提醒、条例规章整理30多件上传QQ群、微信群供全体干部职工网上阅览。四是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学习专栏、门牌、人员标识牌,将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廉洁文化时时处处,警示提醒,入脑入心,潜移默化,净化心灵。
4、开展管理制度学习教育: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调整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责任分工,召开了水利水电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一岗双责”和责任制“痕迹”管理,积极开展“问责年活动”。二是研究制定水电系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印发成《工作手册》、《防汛指南》2部手册,人手一册,遵守执行。制定“主体责任清单10条、监督责任清单12条、纪律负面清单30条、制度执行负面清单20条、工作责任清单19项12个”5个清单,全面实施清单制管理。三是建立了约谈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约谈、信访约谈、纪律约谈”3约谈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函询谈话”2谈话制度。制度规定不仅落实成文字,写在纸上,还要签订责任书,任务到人,责任上肩,奖惩分明,逢会和开展活动必讲制度规定、必讲纪律要求,随时对照检查,强化痕迹管理,将制度规定落在实处,紧紧压实“一岗双责”和“三个责任”,树立看齐意识。
二、抓监督检查。结合水电系统工作实际,纪检组建立健全了“巡查、检查、督查”监督执纪问责“3查”工作制度,全系统全方位开展监督查检工作,让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让党员干部知禁知止,切实增强遵纪守纪的自觉性。
1、开展纪律作风巡查。一是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时点、突出问题和关键人员,集中开展机关作风纪律巡查、防汛值班工作巡查、制度执行情况巡查等。制定巡查记录表,定时不定时开展。今年来巡查发现问题多起,及时进行了工作约谈。对工作时间在办公室上网淘宝和防汛值班不到位2起3人突出问题实施了纪律约谈,责令书面检讨,全系统大会通报批评,实施综合目标责任制扣分处罚。二是对11个党支部进行巡查,对各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情况、学习教育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情况等进行巡查,召开支部座谈会、查阅工作痕迹纪录、询问相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等,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强化对换届纪律的学习宣传,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九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局机关党委、纪委和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监督,对选举产生县党代表及县人大代表进行了现场监督和廉洁政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2、开展财务专项检查。财务专项检查是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必须定期进行。上半年对局机关财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个,进行了专项督办整改。下半年对所属8个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和1个工程项目部进行了财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1个,督办进行了整改,对1个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
3、开展工作责任督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是纪检工作的重要内容,也监督执纪工作之一。一是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1311”工作队,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督查;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水电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督查等。二是考核检查了二级单位,对水电系统二级单位2015年综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对履职尽责进行了督查,对水电系统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督办,对水电系统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督办清理,督促开展了大数据检查和“六个专项治理”。四是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督查了土家源建设项目、督查水景观建设项目、督办了二房坪建设项目,督办拆除了土家源、贺家坪、丹水河违法建筑3起。五是完成其他检查督办工作,完成了县直8个单位2015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县直20个单位“四风问题”两轮督查工作;县直11个单位2015年度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参加了**镇的大数据督办检查工作;参加了**镇的换届选举的督办检查工作;参加了精准扶贫联系村及联系户的工作等。
三、抓纪律审查。纪律审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也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三种形态”的具体运用。纪检组认真落实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和程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责必问,严肃执纪,充分发挥惩处的警示威慑作用。
1、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今年来本级受理信访件6件,已办结5件,其中转案件线索上报1件。信访案件的办理严格工作程序和“五类”处置方式。
2、认真开展回访教育。对1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汇报了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深刻认识所犯的错误,吸取教训,以此为诫。
3、认真开展纪律审查。今年来水电系统共立案查办案件4件,已结案3件,1件正在审查之中。
四、抓自身建设。坚决落实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不断深化“三转”,回归本职,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五星”党员,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要求,加强学思践悟,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按照全面从严的要求开展自我监督,加大自我教育力度,增强自律意识,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纪检监察的公信力,提升开展工作的战斗力。
五、2017年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纪委全会精神,思想和行动上与县委、县纪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按照纪委全会要求制定水电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任务;三是掀起学习党规党纪的高潮,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讲,对照检查,对标看齐;四是深化落实“三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一岗双责”、“二部手册”、“三查机制”、“四项教育”、“五张清单”工作模式;五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和纪律审查工作;六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七是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