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2016年就业脱贫工作总结
我区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就业脱贫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就业脱贫工作,全力推进劳务输出对接促脱贫工作,全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现就2016年就业脱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就业脱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依托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省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和乡镇街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我区筛查出家庭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19918户,在劳动年龄段内的贫困人口29987人。并按照“五清四明”的要求做到“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
(二)主要做法
我区紧紧围绕就业脱贫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就业脱贫工程,全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主动作为,超前谋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市局《关于抓紧开展就业脱贫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16〕155号)要求,我区积极行动,于5月中旬分片召开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专题座谈会,采取实地走访、调查摸底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就业方面的信息,9月底完成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于10月21日召开全区各乡镇街分管就业的乡镇街领导、社保所长、就业脱贫信息系统录入员参加的区就业脱贫工作调度会,传达市局会议精神,部署在全区进一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状况数据核查工作,进行动态更新、完善、核实贫困人口数据,于11月10日完成对贫困劳动者基本情况、就业去向、就业需求、收入情况、“联系电话”五个方面核查录入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2.及时部署全区就业脱贫工作。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18号)精神,及时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32号),6月3日召开全区就业脱贫工作会议,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四项清单”。
3. 层层压实就业脱贫责任。5月20日,区人社局同市局签订责任状,6月3日,方成群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同各乡镇街签订责任状,随后,各乡镇街同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压实责任。
4.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我区就业脱贫主要措施包括: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依托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开发辅助性公共服务岗位推进居家就业;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素质;加强对贫困劳动者的创业扶持,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我区自6月3日召开就业脱贫部署会议,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后,召开多次调度会、座谈会,督导检查,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尽快落实就业脱贫措施:做到四个必须,第一个必须,2016年就业脱贫对象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分别是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中的贫困户成员;是“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中的成员;是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是扶贫办2016年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员。第二个必须有就业帮扶痕迹:无论是转移就业、居家就业,都要有就业帮扶措施,帮扶人员可以是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也可以是村委会人员、乡村能人,也可以是就业服务机构及人员。第三个必须得到贫困劳动者认可:是通过就业帮扶助其脱贫,要让被帮扶贫困劳动者了解接受了哪些帮扶,达到了怎样的目标。第四个必须要有材料支撑。包括贫困劳动者签字(手印)的劳动合同或收入证明,贫困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贫困劳动者签字(手印)的帮扶记录卡,贫困手册等。
5.就业帮扶成效。我区就业脱贫工作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首肯。本年度就业脱贫计划实现1360人就业脱贫目标。目前通过就业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688人,其中通过职业介绍转移就业183人,通过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技能实现就业167人,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对贫困劳动力创业扶持2人,开发辅助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184人,积极同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联系提供居家就业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1152人,相关部门正在对帮扶对象的收入状况、居住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本年度136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脱贫。
我区为规范就业脱贫补助资**使用与管理,区人社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区就业脱贫资**使用管理办法》(**人社〔2016〕183号)。2016年度全区就业脱贫计划投入资**87.8万元,目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就业服务结构复审,人社、财政联合审批,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贫困农户78.32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万元,支付职业介绍补贴3.72万元,发放总额占年度计划的94.09%,剩下4.76万元用于创业摊位补助等已审批待拨付。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存在问题:人社系统开发的“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同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系统”之间存在差异。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数据更新缓慢,而建档立卡系统进行多次清洗,现在出现相当一部分人员在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而建档立卡系统已经被清出,或建档立卡系统新增的贫困劳动力而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则没有。解决办法:积极同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更新数据,尽量让两系统数据同步。
2、存在问题:贫困户致贫原因多为因病、因残、因学,家里缺乏劳动力,即使有劳动力,也因家庭负担重、难脱身,很难转移就业、创业。解决办法:加强宣传引导,激发贫困劳动力内在脱贫动力,克服困难。
3、存在问题:就业脱贫帮扶工作由人社部门承担,脱贫认定则统一由扶贫部门负责,导致对就业帮扶脱贫成效心中无底。例如,2016年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就业1688人,其中能否达到脱贫目标,还不清楚。解决办法:及时同扶贫部门对接,了解评估办法、评估进度。
(四)2017年、2018年工作思路
1、根据《关于分解下达就业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人社秘〔2016〕331号),下达我区就业脱贫目标任务:就业脱贫人数为4468人,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在90%以上;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者562人,帮扶率达100%,帮扶就业人数达80%,即450人。目前省厅系统中实名制已实现就业人数4482人,一方面需加强对已实现就业人员的跟踪,确保稳定就业率在90%以上,另一方面加强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者562人的就业帮扶,确保帮扶率100%,就业率达80%。力争2018年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2、加强对“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数据更新与维护,对我区贫困户、贫困劳动力进行定期摸底,了解就业状态、帮扶需求,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3、加强创业扶持,助贫困劳动者创业,通过创业脱贫。
4、精准服务,因人设岗。根据贫困劳动者自身因素,开发辅助性公益性岗位,联系经济实体,开发居家就业岗位,认定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让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80%以上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