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推进之年,也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实施林业精准扶贫的关键之年,我市林业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五城联创”的相关要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核心工作,同步推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国有林场改革、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重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营造林工程建设
2017年市政府下达全市营造林任务43.13万亩,其中省级任务15.04万亩、市级任务28.09万亩。全市创森工作一盘棋,落实地块、工程设计、招投标、省市工程共同进行,主要实施放在雨季、秋季。目前全市共完成营造林任务6.73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5.6%;省级任务完成3.29万亩,占省级总任务的21.88%;四旁植树任务1200万株,完成786.6万株,占总任务的65.55%。
(二)大力开展森林资源保护
1、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春季以来,我市发生各类野外火情7起,无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全市正在严格落实森防各项措施,力争全年森防目标的全面实现。
(1)责任落实。年初,市、县(市、区)、乡(镇)、村及各有关单位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防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在各县(市、区)交界地段,有关政府、单位组成联合巡防组,共管共护。3月xx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我市春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火源管控。着力推进依法治火工作,以新修订的《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为原则,以护林员的规范管理和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依法管控为重点,以全面宣传和严厉打击为手段,逐步促进森防工作的依法开展,力求实现“依法治火、全民防火、专业灭火”的良好管理环境。
(3)宣传培训。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通过公交宣传、集中宣传、电视、广播、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3月27日、28日,市防火办邀请森林武警机动支队教官对我市进行了为期2天的火灾扑救培训。
(4)应急值班。2月以来,全市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在防火期间,市防火办一直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森林火情应急机制高效运行。
2、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2—4月,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了爱鸟护鸟征文活动,共收集文章5000余篇,评出获奖作品xx0篇,同时在摄影爱好者中征集到各类鸟类图片200余幅;4月15日,在市森林公园举办山西省第36届“爱鸟周”启动仪式暨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太原教育电视台于4月21日、23日进行了播出。1—4月,共救助野生动物11次。
3月中旬以来,接受中央第二批环保督查组督查。我局组织天龙山、凌井沟、汾河上游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自查督查,排查了保护区内煤矿及非煤企业非法采石采矿、毁林开垦、组织旅游开发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并进行上报。同时,组织全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对各自辖区的林地违规行为进行了排查清理。
3、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
根据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精神,我市各实施单位自查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配合开展省级林业工程综合督查工作。
(三)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1、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情况
2月28日—3月1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小组的安排,我局对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情况及主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经过专项督导,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市林场于3月20日前印发了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4月28日,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梳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措施,加快完善编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文件和政策。
2、其它有关工作情况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组织编制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市属各林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市汇总后报送;已印发《太原市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点》、《太原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办法》。
(四)稳步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检
1、完成了十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管理平台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为今年各县(市、区)正常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发生、防治情况上报工作奠定了基础。
2、与我市的1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1个省级中心测报点及7个市级中心测报点进行了工作对接,对今年测报点的工作进行了服务指导。
3、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基数调查工作,掌握今年林业有害生物越冬情况,为后期的防控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为开展今年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防控工作购置了所需的药剂药械,为及时开展防控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五)全力推进林业精准扶贫
1、加大生态脱贫力度,调动贫困村人员积极参与生态建设脱贫
一是积极为国定贫困县争取省级营造林任务,加大省级投资力度。结合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娄烦县2017年营造林任务11.6万亩,目前已完成0.35万亩;阳曲县2017年营造林任务12.08万亩,目前已完成2.8万亩。
二是积极引导贫困地区采取议标制,委托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绿化,参与生态建设,增加分红、劳务收入。目前,我市已成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129家,其中娄烦县65家、阳曲县64家,入社社员娄烦县1415人、阳曲县xx9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娄烦县1223人、阳曲县1503人。娄烦县2017年营造林任务11.6万亩中,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9.43万亩;阳曲县2017年营造林任务12.08万亩中,由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6.4万亩。阳曲县政府出台《阳曲县2017年林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前30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已开工,完成整地面积3万亩、造林任务2.7万亩,出台了《阳曲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娄烦县政府出台《娄烦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林业项目议标管理暂行办法》;5月12日,娄烦县召开林业邮储助力扶贫推进会,县邮储银行负责人与部分造林合作社理事长,现场签署了总授信额度为350万元的邮储金融助力扶贫贷款意向书。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由80%以上贫困人员组成的合作社,发展林下种养殖、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产业。省级任务在娄烦县发展中药材种植连翘3000亩,在阳曲县发展油用牡丹800亩,市级任务共计2200亩,其中在娄烦县发展中药材种植岩青草1200亩、阳曲县发展xx00亩,有效增加贫困农民收入。
四是积极推进省“十三五”安排实施退耕还林任务。全市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为42900亩。其中,娄烦县任务为2xx90亩,涉及全县8个乡镇。现已签订退耕还林合同面积xx263.23亩,涉及贫困户936户,贫困人口3250人,兑现第一批国家补助资金49.51万元。阳曲县任务为948亩,涉及全县xx个乡镇,目前已完成落实地块732亩,资料收集634亩,规划设计工作612亩。目前两县农业部门正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其中娄烦县有4个乡镇已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与退耕农民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面积990.2亩。
2、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助力脱贫致富
在全面摸清现有干果经济林现状,特别是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4—20年生结果期干果经济林的面积基础上,以村为单位逐户登记造册。对符合省级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项目要求的贫困户,省级给予扶持补助。2017年省级规划我市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任务1xx00亩,其中娄烦县规划任务8000亩、阳曲县规划任务3000亩(以省林业厅下达任务为准)。根据省政府安排,省林业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沙棘工业原料林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我市将开展沙棘林改造工程,项目规划在阳曲县实施50000亩、在娄烦县实施3000亩(以省林业厅下达任务为准)。沙棘改造工程与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助力脱贫攻坚。
3、设置生态保护岗位,脱贫一批独特贫困户
结合天然林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按照省林业厅已经出台的补助政策,设置管护性岗位、季节性防火信息员。娄烦县生态护林员人数应达49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达337人,占到护林员总数的60%以上。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72人,下一步再需聘用xx5人。阳曲县生态护林员应达3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达189人,占到护林员总数的60%以上。阳曲县现有生态护林员364人(国有职工除外),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1人,占到护林员总数的60.7%。目前,已全部签订了管护合同,并对生态护林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六)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1、发展林下经济
为了引导林农多途径增收,林下经济是我市林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上半年已布置娄烦县种植林下中草药750亩,阳曲县已种植油用牡丹300亩。
2、森林保险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对我市森林保险的承保公司进行了调整,到期的森林保险已顺利接保。
3、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组织娄烦县和阳曲县贫困劳力成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并对其积极指导;帮助申领了扶贫攻坚造林施工专用资质和出台议标办法;为规范合作社运营,对合作社进行了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营造林工程建设进展较慢,目前全市仅完成全年任务的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5.6%,省级任务完成3.29万亩,占省级总任务的21.88%,距省厅要求差距还很大,目前仅有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小店区四个县(市、区)开始施工,其它县(区)还没有开工,雨秋季造林任务还很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年营造林任务,全力推进“创森”主线,在保质保量完成好省下达考核指标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地域实际,高标准、景观化、规模化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努力推动我市创森工作取得新成效,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加强生态建设、实现兴林建设美丽太原作出新贡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营造林工程建设
一要充分认识年度营造林任务是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任务,年终将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必须完成。二要充分了解目前各自的完成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领导与组织力度,采取有效的行政措施和技术手段,全力推进雨、秋季营造林工程建设,力争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
(二)严防死守,一手抓林业安全生产,一手抓森林防火
针对我市造林绿化的持续推进、森林面积不断扩大的现状,一是要积极总结经验,做好常规防范措施并且形成机制;二是要主动学习先进的火灾预防扑救方法,特别是提高火灾扑救的科学化水平;三是结合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切合我市实际的新举措、新办法;四是要加大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五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多措并举,构建森林资源安全体系
一是要加强监测工作,大力推广无公害防治;二是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规范调运检疫程序,严格做好产地、调运检疫的督察服务指导工作;三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如期完成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四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加工、违法占用林地、猎杀珍稀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
(四)把握重点,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继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林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性,将各县(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林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围绕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加快改革配套文件的完善。各县(市)按照县级方案,编办、财政、人社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尽快完善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文件,真正使林场主体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五)兴林富民,逐步推进林业精准扶贫
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全省扶贫攻坚专业合作社现场推进会、全市脱贫攻坚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地方政府脱贫攻坚战略计划,把依靠林业增收致富的涉林贫困户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以贫困山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在造林绿化任务安排、生态保护岗位设置、林产业发展、驻村扶贫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