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印发<**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2017年度绩效管理共性目标考核扣分点>的通知》(兴效能办[2017]23号)要求,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现将我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但其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三)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李克强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政府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政府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审计诚信关键在人。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