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以推进创业特区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人事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机关党建,引领作风建设
1.履行“两个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局党组严格按照区委党风廉政“两个责任”部署要求,与机关各科室、各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以党建为抓手同步部署、推进人社业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丰富组织生活,扎实推进学习教育。2017年以来,通过党组集中学习、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20余次,班子成员上党课3次,开展特色党员活动5次,完成“三个一”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三次研讨及其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
3.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局涉及的48个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自查对标,完成7个未达标指标的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了支部标准化建设。
4.规范党员管理,严格发展程序。推行党员证制度,将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志愿服务、组织关系转接等日常工作实时登记,党员证使用率达100%;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审查制和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通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等环节,我局顺利吸收了两名预备党员加入党组织,另有1名积极分子正在培养中。
5.倡导党员志愿服务,践行亲切服务。创先争优,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3次,建立党员先锋岗和承诺制度,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一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坚强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走基层”,开展“双联系”,帮助群众解答各类问题咨询20余条,深入沈巷镇裕溪社区和二坝镇龙泉村指导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十九大维稳工作,并积极开展“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秸秆禁烧”等志愿服务活动。
6.推行“互联网+党建”,提高党建信息化水平。根据线下各类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实评价系统各项任务,真实反映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时维护微信“爱党建”平台,线上线下同步纪实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党费收缴、组织生活等23次,通过“身边先锋”、“爱分享”实时发布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9条,提高了机关党建的真实性、开放性、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
(二)建设创业特区,促进全面就业
1.推进创业载体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水平。1-10月,全区新增创业企业1735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5%;新增创业个体工商户2781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6413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上缴创业扶持专项资金489万至市财政专户;优化青年创业园运营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创业载体服务水平。
2.服务企业用工,促进充分就业。开展重点企业一对一服务,定期入企座谈宣传劳动用工政策法规,改善用工环境,降低员工流失率。加强与省内外中职、高等院校对接,强化政校合作,拓宽企业用工渠道。1-10月,城镇登记新增就业791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5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达6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3.75%,目前已全面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2017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人才建设,实现技能提升
1.强化队伍素质,积极招才引智。一是努力搭建平台,积极引进高端人才,重点开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促进知识更新。1-10月,新增高端人才132人,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85人,新增创新创业团队6个,新培养(培训)人才数1303人。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2017年,全区共有3534人成功申请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共补贴金额7979余万元;共有137人成功申请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补贴金额68.5万元。
2.开展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提升。1-10月,我区已组织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39期,培训人员1345人,占目标任务的103.46%,其中已结业31期,1051人参加结业考试,其中1051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率100%,涉及焊工、电工、电子商务师等多个工种。
(四)扩大社保覆盖,实现应保尽保
1.推进“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截止9月份养老保险参保5.63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 5.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8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8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03912人(其中待遇享受人数72305人),缴费率104.8%,已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新增缴纳住房公积金2400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85.7%。
2.贯彻医保政策,落实报销补偿。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于8月开展,参保人数将达到39.8万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450元,人均缴费标准180元。1-10月居民医保享受报销补偿219419人次,报销金额16204.7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已达到75%左右,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达到35%。
3.扩大大病保险覆盖,全面组织实施。我区40万名参保居民已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1-10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补偿4957人次,报销补偿金额1323.34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及时报销”的目标。
(五)规范人事管理,提升干部素质。组织落实好201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目前已招录公务员11人,事业单位人员81人,分配选调生5人。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按计划做好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考核工作, 完成区直机关442名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期对19名新进人员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举办行政管理能力、经济与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沟通与协调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认真部署、全面实施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区共调整2753人退休养老金,合计月增加养老金503695元,人均月增资182.96元,本年度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全面完成。
(六)认真履行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提高监察效力。1-10月,共受理投诉案件280起,涉及农民工1170人,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约1774余万元,现已全部处理完毕。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指导各镇街劳动监察中队建立劳动监察工作制度,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争议。规范企业用工,扩大年审范围,对424户企业开展劳动保障年审,涉及职工23159人。
2.提高仲裁效率,强化纠纷调解。1-10月,我区共受理仲裁案件281件,调解107件,结案254件,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并稳控矛盾升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挥镇街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作用,针对部分劳资纠纷不大的案件,就近调解处理,把部分劳资纠纷直接化解在基层。
3.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工伤认定调查。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规范企业参保,严格工伤认定调查,提高工伤认定效率。2017年共受理工伤案件311件,结案290件,法定时效结案率100%。
(七)落实结对帮扶,实施就业脱贫工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域结对帮扶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神,我局早谋划、早行动,第一时间与**县人社局取得联系,确定了帮扶结对联系人,了解其帮扶需求,商讨帮扶方式。在充分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就业脱贫工程劳务对接帮扶协议》。区人社局组织我区苏立电热等14家次企业赴**县参加就业脱贫结对帮扶专场招聘会3场。截止目前,通过县域结对帮扶就业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来我区就业的**县劳动者共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