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精心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营造林工作
经验收,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5000亩,其中山核桃2000亩、油茶3000亩;森林抚育补贴7000亩,完成了义务植树57万株。并对近两年的人工造林进行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完成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面积核实统计工作,全县退耕还林和生态林面积35407亩,拟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生态林4071亩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2017年发放各年度林业项目补助资金9616046元:其中2013年度现代农业油茶发展项目补助资金432356元;2014年度现代农业油茶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225500元;2015年度现代农业木本油料项目补助资金2148690元;2016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249500元;2016年度长防林封山育林补助资金560000元。新办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2家、换证2家。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规范我县种苗市场。完成本年度生态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协助完成翚溪省级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省林业厅。完成我县名木、一级古树、二级古树216株录入国家古树名木系统工作。
二、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我县市级林长制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三处:**县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县障山省级森林公园、**县翚溪省级森林公园。与市林业局全面对接,落实与市级林长相对应的县级林长、县级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单位以及联系人,8月底前在三处重点生态功能区显要位置竖立宣城市市级林长公告牌。起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讨论稿)》、《**县县级林长设立方案(讨论稿)》待研。
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开展“绿盾2017”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行动,组织执法检查种苗基地20家,造林现场14个,涉木加工企业26家,查处案件数133起,涉案金额102.59万元,罚款11.5万元。开展重点乡镇、松毛虫常发区域、旅游景区和城市公园专题进行了越冬代松毛虫调查,对越冬代马尾松毛虫发生成灾乡镇进行飞机喷药与人工地面防治,其中飞机防治面积24.37万亩,人工地面防治0.4115万亩,合计24.7815万亩。通过标准样地调查,防治效果良好。完成上半年枯濒死松树清理工作。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和加拿大一枝黄花调查防控工作。
全年受理林木采伐申请1030份,采伐蓄积18793.85立方米;林权登记变更受理44宗,面积1566.2亩;办理林权抵押贷款9宗,融资984万元。全县森林保险67.93万亩,其中公益林37.93万亩,商品林30万亩,受理森林灾害27宗,理赔50.1万余元。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于8-10月份开展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利用现有全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GIS),将本县公益林矢量小班落实到“林地一张图”;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二类数据调查结果相衔接,将国家及省级公益林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精准认定到林权权利人,做到图地相符、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晰、数据准确,为划定生态红线及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7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2起,移送起诉林业刑事案件2起,处罚230人次,收缴野生植物及幼苗242株,收缴林木7.4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8万余元。组织开展“2017护鸟1号行动”,出动警力232人次,出动车辆95台次,检查巡护鸟类活动区域35处,清查宾馆、饭店75家,相关市场、窝点2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罚款300元,收缴其他野生动物1只,收缴猎具1件。开展代号“2017利剑行动”,出动民警534人次,车辆256台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8次,查处1起刑事案件,42起行政案件,打击处理人员43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还在进行中,截止目前,查破野生动物案件1起,巡护清查野生动物分布区域15处,清查整治各类市场2处。我县2017年1-4月共发生森林火灾9起,过火面积3.65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113公顷,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率低于0.4‰的市控指标,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四、林业产业
积极做好2016年度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决算和2017年度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对2016年度实施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审核,上报贴息贷款额3681万元,其中小额贷款941万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55.55万元。
组织推荐****盛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进行第六批**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审和申报工作工,其中新申报企业7家,目前20家企业已被成功认定。推荐**省**五蜂园蜂业有限公司申报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并通过省级验收,待报国家林业局审核批准。**县徽仙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荆州山核桃基地为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目前正在审核中。组织****枫林野生食品有限公司、**瀚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县纪世山宝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2017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暨林特产品展,取得良好的效果。经考核,兑现县政府木本油料油茶种植奖励资金30万元,山核桃加工企业奖励资金50万元,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发放。
五、林业项目工作
按时足额完成世行贷款本息还贷89.24万元。完成2016年镇头林场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启动实施2017年扬溪林场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启动实施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项目—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推广项目,目前已完成进度70%。完成青钱柳定向培育关键技术、山核桃丰产栽培关键技术、林业新品种和林木良种引进与栽培关键技术创新研究三个省级林业科技攻关平台组建申报工作。组织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林下掌叶覆盆子复合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省厅已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完成现代林业发展、林业提质增效、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理等7个项目申报工作,申请省财政资金275万元,待省厅批复后相关股室就启动实施。完成省级油茶丰产高效示范基地—梧村油茶丰产高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待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
六、国有林场改革
一是落实三定方案和财政预算。县编委出台了《关于印发**县国有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县国有扬溪林场、镇头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改革后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共计71人。2017年1月,将两个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预算,共计安排资金1537.75万元(财预[2017]12号)。二是是制定合理安置富余人员方案,做到平稳过渡。成立**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隶属**县林业局统一管理,配备专职森林消防队员50名,人员从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调配,从事森林防火、森林巡防和森林资源等管护工作,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此项已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经县编委会(绩编【2017】16号)批准(绩编【2017】16号文)。同时确定了提前退休人员、分流人员待遇问题。三是完成了岗位设置。我县国有林场岗位设置方案经与市、县人社局多次协调,编制完毕,现已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至市人社局待批。四是开展了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六是经多次讨论,初步制定了上岗竞聘方案。
2018年我局除认真做好常规林业工作的同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
二、继续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林长制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三、组建国有收储中心。成立林权收储资本金管理领导组,制定《**县林权收储中心设立方案》,通过收储中心释放抵押担保、托底收储、经营升值功能,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风险,设计出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打破林业经营者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服务于林业的发展。
四、做好全县重点项目服务工作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在职权范围内的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在职权范围外的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支持,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