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聚焦“三大”转型,持续深化“三县”建设的总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高和强化社会服务职能,抓主抓重,真抓实干,为建设幸福美好新**贡献力量。
一、全面落实民政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步入常态化。今年依据省市重新出台的核对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相应工作流程。同时与十五个相关部门签订了信息互查协议,实现了信息共享。止目前,共为房产局核对政策性住房补贴人员4550人,核对出相关信息267条。核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民政救助对象146736人次,共核对出相关信息14938条。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为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标准。3月份组织力量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年度审核,对734户1761名城乡低保对象因死亡、享受退休待遇、重新就业、家庭生活发生变化、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居民及时办理了停发手续,做到了应退即退。从4月上旬开始全面开展提标工作,在提标工作中,坚持按照“个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民主评议、乡镇(社区管委会)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开展申请审核工作。乡镇、村(居)委会对提标对象的入户调查率达到100%,实事求是地核定城乡低保对象,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助标准,确保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6月底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提标后我县城市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87元提高到42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27元提高到361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由2434元提高到28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39元提高到145元,其中一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285元,二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34元提高到249元。止目前,全县纳入农村低保8959户21009人,城市低保2085户415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053万元。
(三)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今年年初对我县所有五保对象进行了年度审核,及时注销了64名死亡五保对象的信息,清退了24名不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新增五保对象174名,目前全县共有1840名五保供养对象。根据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4月初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分散供养对象由年人均3514元提高到3925元,集中供养对象由年人均3514元提高到5000元。使全县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64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500元,全年共为1840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946.87万元。
(四)加大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力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的申请分办、协办业务流程,明晰了部门职责,缩减了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继续做好“救急难”试点工作,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深入乡镇调查核实情况,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1520户423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99.2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面粉4600袋。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人,遣送流浪乞讨人员5人,接收9人,发放救助资金0.82万元,为20户54人急难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7.7万元。
(五)加大大病医疗救助力度。今年起草了《**县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纳入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范围,使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有了政策性安排和制度性保障。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合并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在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助、医疗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止目前,共为全县2637名贫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748.413万元。
(六)严格落实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64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生活费提标工作的通知》(张民发〔**〕102号)要求,提高全市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使社会散居孤儿由现在的每人每月960元(城市)和660元(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960元(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根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年初对全县所有孤儿进行了年度审核,及时清退了11名因超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年共为全县56名孤儿发放生活费64.5万元。
二、加强灾害救助力度,不断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为出发点,强化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和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使灾情信息报送更加规范化、防灾减灾工作更加精细化、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化、物资储备库和避难场所管理更加标准化、救灾物资发放实现全面社会化。今年在我县遭遇旱灾及8•20洪涝灾害后,全县立即动员各级干部群众抗灾救灾,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及时查灾核灾,做到了灾情预核报及时准确。止目前,共为1408户4692人困难群众发放旱灾救助资金71万元。**-**年期间共为19831人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0万元。
三、强化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制度建设逐步加快。
一是认真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落实老龄工作制度,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了全市门球比赛,为老年人过了老年节。开展了“空巢老人、留守老人”关爱活动,对全县空巢老人、留守老人进行了摸底调查,并为3832位空巢老人和1740位农村留守老人完成了建档立卡工作。今年我县将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列为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年300元提高到600元。止目前,共为全县148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金9.02万元。做好了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全年共为213位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强了对各类社会组织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了社团执法活动。全县社会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45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464个。三是婚姻登记工作逐步规范。目前,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604对,离婚登记592对,补发结婚登记证278本。四是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推进城乡殡葬管理和改革。逐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止目前,共为114户群众提供了丧葬服务,方便了城乡群众。五是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不断加强。及时充实、完善、更新国家地名数据库数据,按计划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年度任务。积极督促有关乡镇与肃南县马蹄藏族乡、青海省祁连县、中牧山丹马场协调沟通,落实有关协议、纪要精神,落实放牧地段,维护了边界的稳定。
四、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共为1136名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488.15万元。货币化安置随军家属6名,发放生活补助2.16万元。二是为**年12月份退役的58名士兵发放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金303.40万元,标准为41608元。三是对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信息进行审核。年初,对全县各类优抚对象进行了入户核查,完善了优抚信息采集认证,更新了优抚信息数据,信息采集录入率达99%。四是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年共住院优抚对象46人,及时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8.35万元。五是认真做好评残工作。完成了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15名同志的评残,以及2名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调整工作。六是为全县110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基本信息审核、录入工作。七是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扎实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46名退役士兵自愿申请参加培训,目前,已有31人考取驾照。按人均3760元培训费的标准,报销培训费11.66万元。**年11月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12名转业士官安排在县水务系统工作。八是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今年,县上领导对重点优抚对象、驻地部队和在我县境内驻训的北部战区空军某部三支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向驻军和优抚对象送去了价值7万元慰问物品和现金。扎实推进军地援建“双十”工程。重点扶持11名退伍军人创业致富;重点解决了11名重点优抚对象住房生活医疗困难。九是积极开展缅怀先烈公祭活动。在清明节和烈士公祭日,县级四套班子在家领导、驻地部队代表、县直机关干部、群众及学生代表共600多人到烈士纪念碑隆重举行了公祭活动,祭奠革命先烈的不朽英魂,深刻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完成了**县**城红军休整遗址纪念碑一座。十是认真接待和处理优抚对象来信来访。高度关注军队退役人员上访问题,了解个别上访对象的实际困难,及时掌握8023、89323等部队退役人员串联、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动向。年内接待来访优抚对象共100多人(次),通过采取个别谈心、说服教育、政策解释等措施,热情接待,认真答复,严把政策关,不乱开口子,切实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稳控工作
五、积极争引项目资金,不断夯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局共争取各类民政资金1.2亿元,其中:向省民政厅申报争取老年养护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公寓楼、**中心敬老院公寓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0个)、县府街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7个项目,到位资金2369万元。目前**中心敬老院公寓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敬老院公寓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老年养护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已建成,20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床位550张,有效解决了我县城乡留守独居老年人日间生活无人照料的问题。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今年,我局与**尚福佳苑老年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共识,以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在县工业园区新建综合生态养老服务基地一处,项目占地15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6亿元,设计床位3000张,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5月份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共建成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的大楼3幢,完成投资1.2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在**县建成集收养、收治、康复、防治为一体的“观光旅游+休闲农业+无障碍老年公寓”三位一体候鸟式、田园式生态养老服务基地,全面推进老年公寓、老年人康复护理医院、原生态文化养老驿站、养老服务事业研究中心、养老职业培训中心等五大养老服务实体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六、因户施策精准扶贫,发挥民政政策“兜底”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委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坚持政策扶持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以落实民政各项救助政策为抓手,以提高贫困村困难群众救助精准度为重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1344户精准扶贫户之中的特困户123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6万元,纳入低保653户,发放低保资金88.4万元,纳入五保供养154户,发放五保资金18.7万元,纳入大病救助101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3.2万元。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政队伍良好形象基本树立。
作风建设关乎党的生命,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但从具体工作的角度来讲直接影响着办事效率的提高和群众的满意程度。我们始终以整治“为官不为和慵懒散软”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大力倡导“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着力造就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民政干部队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工作思路,及时果断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化解各类群众诉求矛盾,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情为群众服务,真心为百姓着想,真意为民政工作献策。依规对民政局**年之前结余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规范,共清理上交财政存量资金91万元。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在狠抓作风建设的同时,我们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了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牢固树立“为民、实干、务实、清廉”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真正做到了“程序少、效率高、解难题”,实现了门好进,话好说,事好办,通过作风提高的改进,廉政建设的推进,效能提升的转变,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干部队伍形象。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和有益做法,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和要求相比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低保管理难度大,表现为进来容易退出难,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受政策制约,救助实效较慢,个别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三是由于缺编缺人,致使个别工作推进滞后。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措施,扬长避短,正视问题,切实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好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民政职能作用。
八、2017年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2017年工作思路。2017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全面化,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民政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的工作格局,为构建幸福美好新**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二)发展目标。立足全县民政发展基础,以现代民政理念为引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九、2017年工作重点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强化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职能作用,完善家庭支出调查方法,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二是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资金,进一步完善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救急难作用。
(二)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双拥宣传活动,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和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实践活动,全面落实201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做好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工作;继续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
(三)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村务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的做法,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通过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事业发展步伐。整合社区资源,抓好社区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建设的水平。三是全面完成县村党组织第九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六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社会事务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有效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坚持公益性方向,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等活动,提高社会组织的诚信度,使各种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使登记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推进城乡殡葬管理和改革。四是继续做好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加强对地名数据库资料的更新和利用,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妥善处理边界纠纷,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五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数据。
(五)提高应急能力,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项目管理,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建立落实灾情信息报送评估通报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初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发布规范。二是加大对全县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防灾减灾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逐步实现防灾减灾工作的精细化。三是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四是规范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避难场所的管理,切实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水平。五是加大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完善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
(六)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构筑多元化社会福利服务格局。一是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措施。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老龄宣传和老年维权工作,不断强化全社会敬老养老意识和依法做好老龄工作的法律意识,及时救助贫困老年人,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加快救助管理制度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特别是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
(七)多方筹措,积极做好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2017年重点建设的项目共2项。一是做好投资690万元的第二中心敬老院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二是协调做好投资5.6亿元的**尚福佳苑养老服务基地二期工程的开工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