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近期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站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制,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站、所、中心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了畜牧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我局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布署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排查隐患,交流经验,并积极利用墙报、标语、报刊、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草原防火知识的强化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至目前,共张贴标语50多条,下发草原防火知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5000多份,宣传车2台次,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做好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了《草原防火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草原防火期火灾预防和管控工作的通知》,县草原工作站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了《草原防火责任书》,划分了责任片区,明确了防火目标,与各企业签订了防火责任书,确保全县草原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了
“草原防火值班制度”、“草原火警预测预报制度”和“草原火灾报告制度”等草原防火制度。同时,严格执行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在草原防火期内,对重点草原防火区进行定期、不定期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县、乡、村三级草原防火机构把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最重要的措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加强“两节”期间上坟烧纸等活动管理,努力消除隐患。四是草原防火库建设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为全县草原防火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五是组织人员深入规模养殖场,进行饲草储备工作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场(小区)的饲料加工房、草料贮备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周边饲草堆放区域,对防火间距不够、配电线路老化、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及时整改,对无防火设施设备的要求尽快购买,并开展防火检查和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场区显要位置设置警示牌等,确保了养殖场草料储藏区和加工区安全。
四、提高防范意识,加大对饲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我局高度重视对现有企业张掖绿地农业有限公司、西诺农牧业有限公司等饲草加工企业的安全督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饲草加工机器,以及物品吊运、刀具使用等危险作业环节,加强风险排查与检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良好;要求企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工艺流程与设备操作程序,确保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同时,通过现场宣讲和发放安全资料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安全责任意识。
五、严格操作规范,努力加强对液氮使用安全监管
我局对液氮拉运人员、肉(奶)牛冻配人员严格按照液氮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在液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液氮罐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存放及提取冷冻精液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排除液氮在拉运、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液氮储存和使用责任到人,安全到位。
六、落实实验责任,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实验室以《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为准则,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二是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所有实验活动均有实验记录并进行归档,对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实验室有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程序文件,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所有试验均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四是根据要求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收到菌(毒)种后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名称、数量。菌(毒)种在进行销毁时,灭菌指示标志,灭菌效果,同时做好销毁登记等内容。五是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加强实验室人员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培训。
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奶牛小区监管。组织力量对我县的华瑞生鲜乳收购站及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了认真检查。经检查,养殖档案填写规范,购进饲料中有不含三聚氰胺的检测报告,库房中无违禁药物和无标签的饲料,奶站钥匙有专人保管,奶罐全部加锁。
二是加大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监管。到目前,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10人次,对全县20个规模养猪场(小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养殖档案填写规范、齐全,有“瘦肉精”检测的“两书”,兽药和饲料库房没有违禁添加物,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猪的尿液进行了抽检,全部合格。
三是加强对兽药经营的监管。我局对全县6个兽药经营企业全部进行了gsp认证,全部按gsp认证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兽药进、销、存档案记录,所购兽药全部来自合法兽药生产企业,有合法的批准文号,没有经营原料药,没有人用药和假兽药的情况,没有非法经营兽药生物制品的情况。
四是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饲料的监管。主要对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对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饲料槽、青贮池等部位进行检查,对包装、标签是否规范、有无“三聚氰胺”报告单,原材料和成品是否合格进行检查,对产品及原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和养殖档案进行检查,共出动车辆和人员对辖区内1家饲料厂、18个饲料经营门店和127个养殖户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饲料中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抗生素滤渣”等违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加强荣昌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监管。首先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荣昌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对自己辖区内的动物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及时发现病死动物并报告相关部门,禁止屠宰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一旦发现立即查处。其次是强化产地和运输环节的检疫监督,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责令荣昌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督促贩运户、养殖场户严格执行申报检疫相关制度,对种用、乳用动物调运前要审批、运抵后要隔离观察,禁止收购来路不明及没有养殖档案的动物。再次是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责令荣昌生猪定点屠宰场及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场,对检疫不合格的,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加工病死畜禽。
虽然我局在安全大检查工作期间部署周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但也还存在部分养殖户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在督查中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现场明确指出,并责令监管单位及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同时继续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不断提升畜牧业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