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xx山北麓,xx走廊中段,南邻xx省xx县,西北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接壤,是丝绸之路东段南线之“咽喉”。我县洪水、南古等7个乡(镇)的36个沿山村与xx省xx县、肃南县马蹄藏族乡的12个村相邻。我县境内有回、藏、土、裕固、土家、蒙古等11个少数民族524多人,呈现出少数民族与汉族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依存,共同生活的特点。全县有回族常住人口241人,分布在10个乡镇和6个社区,其中洪水镇149人,社区49人,其他乡镇零星分布。洪水镇益民村有47户、135人集中居住,形成回族聚居村。外来流动穆斯林人口42人,分布在我县县城西门,主要从事牛羊肉及皮子收购、贩运。全县有清真餐馆7家,从业人员20人,清真面制品加工店6家,从业人员9人,从业人员均属少数民族。一家清真肉食品屠宰企业,员工32人,其中生产线上的主要岗位有食用清真食品的员工14人。
二、今年工作回顾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民宗委的要求,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前公示、清真食品标识牌和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认证监管机制,在聘请5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13家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各种证照办理、从业人员状况、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流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经营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整改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xx县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及时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和清真概念清真泛化治理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超市、商场认真开展了清真食品安全大检查、“清真泛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防“清真泛化”问题发生,为确保清真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防止清真泛化现象发生,确保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经营,我县结合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三下乡”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张贴标语、出宣传栏、电视台播报、办培训班等形式,在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中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使清真食品监管工作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全县上下呈现出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 二) 齐抓共管,规范清真食品经营秩序。 2017年以来 ,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多次 召开会议,就“清真泛化”摸排整治、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做了安排,会后,立即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县的清真食品行业、各大超市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全县13家清真食品餐馆及面食加工店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均为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清真肉食品屠宰加工企业经营符合《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要求。6家清真餐馆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卫生条件良好,符合清真食品经营条件。一家榨油坊冠名“清真”字样,经宣传教育,拆除了门头牌。 5家大型超市经营的清真食品35种,其中胡麻油和菜籽油冠有清真食品的标志。 没有以“伊斯兰”“穆斯林”“清真”等字样冠名的公司、协会。
( 三 ) 建立档案,完善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工商质检局、食药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都建立了清真食品管理台账,对全县的清真食品行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民宗局 制作了清真食品许可审核登记表,建立了清真食品许可登记档案,对清真食品经营店全面登记审核备案,并发放清真食品标志牌。各成员单位都对清真食品从业人员的民族成分、住址、籍贯、培训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建立档案,进行严格管理,全县清真食品监管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商户因店面转让或其他原因,证照办理不及时,审批滞后。二是对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清真食品有关知识、管理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对清真食品概念认识模糊。三是审批环节有脱节现象。 四 是部分群众对清真概念认识模糊。
四、 整改措施
( 一 ) 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举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清真食品有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切实 提高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 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重视举报投诉工作,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举报投诉做到行动迅速,并及时妥善处置。
( 二 ) 强化日常监管,防止清真泛化现象发生。 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对清真概念要有明确的认识和界限,对不符合清真食品条件的加工作坊,依法予以取缔。
( 三 )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动机制。 民族宗教、 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严 格审批,严格执法, 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确保 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四 ) 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三个确保”。 切实做好清真食品的源头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采购、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确保清真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查包装、标示等,确保清真食品的名称和宣传广告不得含有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和图像,确保不出现清真食品以外的产品使用“清真”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