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股价管股2017年业务工作总结
2017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收费股价管股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民生收费监管和政府定价价格监管及服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价费环境,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依法治价,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
(一)落实成本监审制度,定价成本监审率100%。按照《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严格按程序对县直机关幼儿园、县直第二幼儿园、归州幼教部、水田坝幼教部**年、**年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
县直机关幼儿园保教费上报成本为504.63万元,核减206.09万元,核减比例为41%;县第二幼儿园上报成本为417.66万元,核减205.11万元,核减比例为49%;归州、水田坝幼教部上报平均成本为313.68万元,核减163.38万元,核减比例为52%。
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了《县直机关幼儿园、县直第二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结论报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定价提供了依据。
(二)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出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对全县公办幼儿园幼儿教育保教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省级示范公办幼儿园:330元/生.月;市级示范公办幼儿园:300元/生.月;其他公办幼儿园:280元/生.月。
(三)规范殡葬服务收费。一是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政府定价服务项目2项:将特殊遗体搬运费、特殊遗体运输费项目规范为“特殊遗体接运费”;将正常遗体搬运费、正常遗体运输费项目规范为“正常遗体接运费”;规范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2项:将棺木搬运费、棺木运输费项目规范为“棺木搬运费”,将治丧环境清洁费规范为“综合服务费”。二是调低部分服务费用价格标准。将遗体冷藏费项目标准自15元/时降低至10元/时,取消了自请乐队管理费项目。三是规范收费服务类别2项。将原市场调节价项目“电子鞭炮使用费”和“挽联打印费”规范至政府指导价项目,收费标准不变。合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39项,其中,政府定价项目4项,政府指导价项目14项,市场调节价目21项,督促殡葬管理所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和服务内容进行公示,让老百姓明白消费,并于9月1日起执行。
(四)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4号)及《市物价局关于下调宜昌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宜价函〔2017〕65号)等文件精神,降低我县茅坪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1、工业用气与商业用气合并为非居民用气,原价格3.70元/立方米,现降低0.12元/立方米,价格为3.58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为最高指导价,原供需双方协商价格不得高于3.40元/立方米,现原则上不得高于3.28元/立方米。
2、原车用(CNG)3.80元/立方米,现降低0.12元/立方米,价格为3.68元/立方米。
据测算,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下调之后,每年可减轻出租车主用气负担约33万元,为工商企业减轻负担约153万元。
(五)完成了国网阳光扶贫**县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核定申请工作。
(六)开展了月亮花谷景区价格政策解释和收费公示指导工作、向县政府报告了落实月亮花谷景区责任清单的完成情况。
(七)积极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宜昌市物价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宜昌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和《宜昌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启动10月份、11月份、12月份、1月份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的函》文件精神,我局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及时启动了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经统计,发放各类价格补贴408.50万元,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人员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八)加强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监管。落实《湖北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试行)》(简称《规范》)的要求。《规范》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相对封闭区域内的价格要与就近区域市场有关商品或服务价格水平大体相当。同时要求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管理者或业主,要在自办网站、其行业主管部门,显著位置以公示栏、显示屏等方式公布本区域内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让消费者自由选择、明白消费。
(九)全力服务城际公交开通价格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启动风险预警。二是完成了矛盾纠纷的调处。三是按照定、调价格权限完成了市、县两级客运企业调价的报备工作。
(十)落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管理,积极加强公立医院收费价格改革。理顺县妇幼保健院价格监管关系并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县人民医疗、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完成第一轮医疗收费价格改革,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对比测算,并对4169项医疗价格调整进行监管,为第二轮改革作好基础工作。
二、积极落实价格改革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一)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一是加强短期培训收费监管。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培训收费的通知》(鄂价费〔**〕139号)文件精神,县物价局不再批复短期培训收费标准。1、没有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的,短期培训费标准按以收抵支和不营利原则由培训机构自行制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收支结果按年度报同级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2、经费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的,不再向培训对象和单位收费。二是规范收费政策文件,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免收临时接电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万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与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价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停止实行洁净手术室加收费用政策的通知》、《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市场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9个收费文件规范实施,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对全县84个行政事业性单位**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进行了全面落实。其中,对30家暂停收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54家收费单位上报了**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和收费统计情况分析报告。
(三)完成了**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数字录入及收费统计工作。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单位共84个。**年全县收费项目51项,收费总额4638.68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939.9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42%,事业性收费2698.72万元,占收费总额的58%。
经比较分析。一是收费总额增加。比**年的4633.13万元增加5.55万元,增加1%。二是涉企收费金额略有减少,**年涉企收费2504.54万元,比**年的2573.04万元减少68.50万元,下降3%。三是教育收费有所增加,**年教育收费1231.58万元,比**年的1181.64万元增加49.9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各乡镇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三所高中住宿费及县一中、二中学费标准提高了。
(四)规范停车收费。一是宣传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经营者认真宣传解读了机动车停放收费新政,发放《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是规范物业小区停车收费。依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151号)的规定,我局对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并对各物业小区下发了停车收费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物业服务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并配合信访办,完成了关于商品房小区停车收费政策的答复意见。
三、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放管服”清理落实,上级出台降费减负措施落实率100%
1、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经清理,共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7项,其中取消收费5项,分别是白蚁防治费、房屋转让手续费、预防性体检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培训费(包括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停止征收2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绿化补偿费。清理后,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45项。
2、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经清理,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共30项。2017年,共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项,主要是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分别是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分别是土地房产测绘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费、矿山救护服务费。
3、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确保各项清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人民政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我县涉企收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县涉企收费共23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9项。 与**年相比,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0项减少至14项,减少幅度为65%,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13项减少至9项,减少幅度为31%。经估算,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1120 多万元。
4、开展涉农收费清理。我局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进行了清理,编印了《**县涉农价费政策清单》。经清理,涉及农民生产生活共有17项收费项目,其中,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收费有7项,涉及农民生活的收费政策有10项,与城镇居民共有。我局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做到“涉农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5、开展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信息采集及集中公示工作。我县行业协会商会共有4家,分别是**县建筑业协会、**县房地产业协会、**县食品安全协会、**县药品经营协会, 其中,与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的仅**县建筑业协会一家,其他3家与业务主管单位未脱钩,在4家行业协会商会中,无行业协会商会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协会章程收取会费,最高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2万元/年,最低会费标准为个人会员100-200元/年,县药品经营协会虽按协会章程制定了会费标准800-1000元/年,但从未收取过会费。我局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系统”将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信息进行公示。
四、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做到目录清单外无收费
收费目录权力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执行过程中收费项目、政策发生变化,我局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中未列入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今年共动态调整清单5次,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开展收费清理调查
2017年,对全县教育收费政策及近三年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情况,政府定价景区收费、生猪屠宰收费、平台服务环节收费情况和施工建设环节收费情况、城管系统收费情况、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前期物业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我局对全县229家“三上”企业(8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8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7家资质等级房地产业和30家建筑业)送电价政策上门。
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清理和规范价格工作文件,对涉及该局2019年到**年待清理规范性价格文件进行了清理。 通过查找档案资料,调查相关收费单位,请教上级业务部门,经工作专班讨论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向县法制办建议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个,并向县法制办上报了清理工作报告及建议。
七、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