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住建局2017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规划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务实求新,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1、完成县城区中央景观及沿岗河滨水景观城市设计
依据《xx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启动县城区中央景观及沿岗河滨水景观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目前,该项规划已经审批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2、完成16个乡镇集镇整治规划的编制
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全面完成长集镇等16个镇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编制,并通过县规划委专委会的审查。相关乡镇正在按照规划实施。
3、美丽乡村规划
河口镇柏树林村等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县规划委专委会审查。
(4)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多规合一”、城市特色风貌规划编制,正在进行公开招标,选择高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5)启动县城总体规划的动态维护。结合合肥高新区xx现代示范园的战略部署,从生态保护考虑,进行县城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
(二)健全决策机制
(1)组织专家论证
对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升规划水平。
(2)实行“阳光规划”
进行规划项目审批前公示制度。对相关设计方案审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等事项在xx县政府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三)强化规划管理
(1)强化规划审批工作
2017年召开规划局业务会20次,将符合上会条件的项目及时提交上级会议审批。先后提请召开县规划委专委会16次,规划委主任会12次,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85项,审定项目选址46项,审批设计方案69项。发放选址意见书12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3份,规划核实合格证75份。
(2)加强规划批后监管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放、验线制度。对所有批准的建设项目必须由有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放线,放线记录报规划局备案。基础出土后由规划局负责验线,确保建设项目按批准规划执行。同时对未经放、验线项目及时予以纠正。坚持实行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对已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对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以文字形式向各有关单位反馈,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向城管执法局发函 17 份,向国土局发函9 份,要求对未按规划建设的项目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规划
无法定原因或未经法定程序严禁随意变更或调整规划。加强对规划变更、调整程序的把关。
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卧阳南路片区、原化肥厂片区拆迁工作;举全局之力抓好包保户的扶贫工作;抓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先后派出6人次参加各类规划业务培训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局现有在编人员11人,难以满足当前繁重的规划管理任务,导致在办理具体项目时效率不高;没有充足的办公经费,难以满足日常工作开支,相关业务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2018年里,我局将借助机构升格的契机,继续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成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多规合一”、城市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2)完成通信工程、城区竖向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人防设施和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供电设施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审批。
(3)配合合肥高新区xx现代示范园完成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
(4)强化规划项目选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审批。踏勘现场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报规划局业务会议进行审查,需提交规委会审查的项目及时提交会议审批。方案审批过程中坚持公众参与制度,做好方案批后公告。对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地块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并对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
(5)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未批先建、违规建设行为,对发现违反城乡规划法行为的及时发函至相关单位处理。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