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根据计划和安排,“十三五”期间xx县将完成16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县环保局坚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助推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我局重点对18个乡镇18个建制村开展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292.6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02万元,自筹资金90.64万元(详情见附表),截止2017年12月,我县18个建制村全部完成了整治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落实。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召开各相关乡镇分管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明确整治内容和整治时限。同时,督促、指导乡镇政府结合年度任务和环境现状,科学编报了实施方案,将整治任务一一分解细化、量化到各建制村。
(二)做好统筹兼顾。为充分发挥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效益,我局明确将保护万佛湖等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生态村、美丽乡村特别是贫困村作为整治重点,同时,结合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整合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了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工程建设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召开调度会,并安排业务骨干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工程竣工后,联合县财政局对照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现场验收,逐项核查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四)规范资金管理。为规范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我县要求各相关乡镇必须建立专账,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对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乡镇,县财政部门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确保专款专用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环境效益明显。2017年我县1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受益人口约4.2万,共新建和改造生活污水管网4400多米,购置自卸式垃圾清运车2辆、人力垃圾收集清运车43辆、各类垃圾桶4377只和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房(含收集池、收集点)41个,并对3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维护、保养。项目实施后,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75吨/日,年削减COD27.74吨、氨氮2.95吨;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垃圾不落地目标,形成了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和县统一运送至六安市垃圾发电厂实行无害化处置模式,共计处置生活垃圾0.4万吨。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村容村貌,沟、渠、河、塘内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得到遏制,减轻了万佛湖周边及其下游水体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2017年度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历史欠账较多。我县多数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尚未建成。二是资金缺口较大。由于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县乡财政较为困难。三是机制不够健全。少数乡镇重建设轻管理,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不能保证正常运转。四是环保意识薄弱。部分群众对环境整治参与度、支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项目上级资金计划安排和投入,积极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和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资金项目。
二是制定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运、管一条龙服务等模式参与农村环境整治。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环境宣传公益广告牌、项目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标语、农村环保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对项目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