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市局关怀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两学一做”教育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务实、高效、精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民政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截至2017年6月,我县有农村低保对象30997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6%,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255万元,月人均补差175元。低保工作规范有序,低保资金按月发放,低保兜底制度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农村低保制度是兜底脱贫工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和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我们先后出台了《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舒民〔2017〕53号)等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了低保扶贫“两线合一”工作的专题调研活动,对实施扶贫低保“两线合一”工作的实际操作性、存在问题进行了讨论。
2、城乡医疗救助
积极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截至2017年6月,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629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306万元,代115916名贫困对象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联合县财政、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出台《xx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舒民〔2017〕54号)。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重点救助对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扩大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贫困人口和重点救助对象全额代缴参保费用,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建设,实现贫困人口就医即时救助,达到医疗救助与救助对象治疗同步,为贫困人口获得医疗救助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特困人员供养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在落实五保供养制度上,严格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2017年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8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100元。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一至二季度五保供养资金1805.8万元。切实保障了我县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在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上,为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我县拓展保障范围,逐步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9人,其中集中供养6名,分散供养523名。同时严格按照供养标准(集中每月1300元,散居每月900元),按月打卡发放供养资金。2017年,打卡发放1-6月份孤儿生活费208.89万元。同时在全县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落实上,严格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积极主动开展季节性救助工作,加强在城区汽车站、主要路段,桥涵洞等开展主动救助巡视工作,按法按章施救,落实“救助车票管理”,防范骗票骗助的行为,同时积极做好求(受)助人员在站滞留寻亲工作。截止目前2017年2017年救助人员90人次。
4、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工作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程序。2017年,我县将继续实行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截至目前,我县已打卡发放1-6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39.2万元,切实保障了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积极部署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我局于4月7日联合县财政局、县残联出台了《xx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并下发通知到各乡镇。目前残疾人生活补贴已审核审批结束,正在打卡发放。据统计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12217人,其中一、二级残疾人9791人,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三、四级残疾人2426人,每人每年补助400元,今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发放880.32万元。
5、山库区农房保险试点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全体农民住房购买保险,可以有效减轻农村居民灾后恢复房屋重建的经济负担,是一项切实解决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重要举措。实施三年来,全县共有1792户农村住房受灾,保险公司共支付保险金额517.74万元。特别是2016年我县特大洪涝灾害后,全年共为1073户农房受损户理赔了259.16万元。
2017年我县己投保231668户,保费370.6688万元全部到位。今年,我们将不断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晓度。二是明确各自责任、严格投保程序。三是强化追踪问效、提升农户满意度。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理赔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参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县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xx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协调小组职能、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xx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5月初完成了全县养老院业务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养老院全面开展自查,并填报养老院自我评价表;我县根据养老院自我检查评价表,结合前期在全县开展的养老院春季安全大检查掌握的情况,对全县养老院进行逐一评估,列出问题和整改清单。7月份,会同市场监管局、消防队、卫计委、老年办等相关单位组成了专项协调小组,对全县35所敬老院和6所老年公寓进行了服务质量大检查,全面摸清了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县养老院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标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拥军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2017年以全面落实兑现优待抚恤政策为重点,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促进双拥创建深入发展。广泛开展双拥合格单位评选活动,积极做好新一轮“全省双拥模范县”的申报工作,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
继续做好优抚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始终把涉军信访维稳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重点对象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了群体性上访现象发生。
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培训。按照县民生工程考核要求和省市统一部署,进展情况较好,截止目前已有187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成立了xx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意见》。二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教育培训推进年活动的成果。加强退役士兵培训力度,努力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三是承训单位须是由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资质的承训学校或机构,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四是积极协调、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五是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对培训提出更高要求。
(三)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
1、继续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监督管理作用,有力地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2、认真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为顺利开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县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到止前为止已顺利完成了地名普查资料收集工作。
3、认真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根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5]53号)及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皖民基字[2016]67号)文件要求,我县以两办下了《xx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方案》(舒办发[2016]30号),并在桃溪红光社区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社区协商工作主要是坚持先民主协商后民主决策,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的村(居)民自治制度体系,加快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城乡居民搭建网络议事协商平台。畅通社情民意网络征集渠道,逐步拓宽协商渠道,利用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社区网站、QQ群、微信群等现代化手段开展网上协商、线上协商。明年我县将在桃溪镇红光试点基础上做好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4、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认真做好农村社区工作。根据县两办下发的《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舒办发[2013]17号)和《xx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舒办发[2016]29号)文件要求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到今年年底全县要有50%的村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我县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加大对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六大”服务网络,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环境美化服务网络;社区救助和保障服务网络;治安维稳服务网络;文化、体育、教育服务网络;商业中介服务网络。
5、认真做好城区社区范围调整工作。随着县城城区发展和开发力度加大,城区内居民小区建设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入住人口越来越多,原先的社区范围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有必要对城区社区范围进行调整。我局在与城关镇、开发区多次调研并充分征求县综治、财政、公安、教育、卫计委、发改委、住建(规划)及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意见,根据县领导要求我局还将进一步征求城关镇、开发区相关单位及居民意见和建议,形成社区调整调研报告报县政府。
6、认真做好地名命(更)名工作,特别是新建小区命工作,到目前为止已为6个新建商住小区进行命名。
(四)防灾抗灾救灾有序开展
1、完成了雨雪冰冻时期的值班,安排了有局领导带班的汛期值班。
2、完成了冬令及春荒救灾补助资金下拨。共下拨资金500万元,救助28663人。
3、完成了减灾宣传周的相关工作。
4、开展了创建全省减灾示范社区工作,配合河棚镇龙骨村、百神庙镇舒合村申报“全省减灾示范社区”。目前正在准备申报资料。
5、完成了全县231668户农村住房保险登记、统计和投保工作,全县共投入保费370.6688万元。提高了农村住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四月以来,已有13户出现因灾倒房损房,均已向国元保险公司及时申报。已为13户理赔8.2万元。
6、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县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督促乡(镇)、村两级修订完善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五)抓好结对共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召开干部职工脱贫攻坚工作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如“双包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我局2017年脱贫攻坚严峻形式,详细部署我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民政局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全局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识上要高度统一、行动上要抓紧落实。
广泛开展调研。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民政局党组成员多次亲率7个调研小组,分别抽取22个乡镇重点贫困村就“两线合一”、特困人员供养等问题多层次多方位展开调研,有针对性的深挖细究,找准查实,拟定可行的措施办法,为积极稳妥推进“两线合一”工作,加快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展拉网式摸排活动。为加强农村低保、五保等民生工程与扶贫工作衔接,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全县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低保、五保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拉网式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五保对象底数,并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五保保障范围,切实发挥民政社保兜底积极作用。
2、加大驻村力量,精准扶贫深入推进
为增强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成立了由队长、副队长和扶贫专干3人组成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入驻结对帮扶联系点余冲村。全面落实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推进的要求,切实做好与帮扶贫困村的联络对接。队长兼第一书记由副局长张俊担任,副队长由老龄办秘书薛飞担任。工作队自4月份入驻余冲村以来,积极开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先后走访70多户贫困家庭,全面掌握余冲村贫困户整体情况查;实地考察种养大户,共商发展前景;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如何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争取按计划完成村出列,户脱贫的目标。
(六)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17年全县共依法登记社会组织8家,其中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坚持“双重管理,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作用。
2、顺利完成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应参检社会组织290家,实际参检235家,合格205家,参检率为81%,年检合格率为87.2%。
3、认真落实社会组织赋码和换证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社会组织赋码和换证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民政部有关社会组织赋码和换证工作要求,重点推动新成立赋码和存量换证任务。一方面在新成立社会组织审批中,全面推广统一代码的赋码和使用,另一方面利用年检、变更、到期换证等时机集中进行存量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与统一代码的转换。我县现有社会组织302家,已完成210家社会组织的赋码换证,其中社会团体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2家。下一步,将加大宣传督促力度,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全县存量社会组织的换证工作。
4、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的机制。巩固殡改成果,精心做好了清明祭祀保障工作,2017年火化区火化率保持100%。依法做好婚姻登记、收抱养工作。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4576对,离婚登记1040对,补发结婚证1550件,补发离婚证31件,较好地完成了婚姻登记工作。收抱养登记14例。
(七)老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1、以宣传贯彻“一法一办法”为重点,推动大老龄格局的形成和工作提升。2、以建立老年意外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推动“银龄安康行动”深入开展。3、以规范村(居)老年协会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基础。4、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为动力,积极做好老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5、以“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全社会敬老助老服务。
2018年工作思路及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政府以及民政主管部门的布置要求,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已任,努力践行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理念,积极全面的履行好县级民政部门职责。
一、以重点带全面,工作上用心发力。
(一)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xx实际,在兜底扶贫、精准扶贫上多下功夫多做文章。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布置,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扫除保障救助盲区,补齐保障救助短板;加强制度衔接,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
1、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大作为。
(1)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一是转变工作重点。公建敬老院床位建设已告一段落,2018年我们将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规范化管理和运营的轨道上来。加大敬老院管理运营的调研、指导和监管力度。对敬老院实行分类管理并将与资金支持与工作考核相挂钩。
二是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现有乡镇敬老院的社会效益。同时,在做好政府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托底保障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
三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化发展需求,与城镇化发展结合,与我县丰富的旅游资源相结合,与卫生资源结合,积极探索发展“日间照料型”、“留守型”、“护理型”、“旅游休闲养老一体化型”、“医养结合形”等多种形式的养老养老服务机构。 (2)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立足实际、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建设一批覆盖全县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拟采取“政府+公司”的模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具体规划为:2017年:建设一个覆盖全县城乡的"xx县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虚拟养老院)”,在县城分别城建立1个养老服务中心和1个社区服务站;在人口较多、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街道建立1个服务站;在全县乡镇行政村中建立2个服务室。
2、狠抓福利机构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好电力、用火、食品、卫生、日常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制度。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向老人们传递安全不容忽视、安全知识人人掌握的安全理念,为老人们自身掌握安全技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与安监、消防、供电、市场监管、卫计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和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日常巡查和检查的频度,严肃整改措施和纪律,加大问题整改和问责的力度。四是加大安全保障投入。特别要在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建设方面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
3、扎实推进民政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助人员救助(内含3个小项: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内含2个小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加强动态管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初步建立起信息核对机制;扎实做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类的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含3个小项: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继续做好创业就业类的退役士兵培训。
4、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
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配合国家军队改革,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开创双拥优抚安置新局面。一是巩固双拥成绩。以争创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以基层为重点,力争使100%的乡镇、街道达到双拥合格单位;驻县部队达到拥政爱民先进单位。二是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全面弘扬烈士精神,研究解决烈士评定上报疑难问题,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四是继续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对特困优抚对象家庭进行重点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拥军优属工作。想方设法利用社会资源,造福特困优抚对象,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5、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率,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程序,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确保我县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增强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岗位责任,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扩大社会组织影响,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网络化。
6、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认真做好我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确保普查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如期完成。二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要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三是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四是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机制和网络。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特别重视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五是巩固提高殡葬改革工作成果。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禁止二次装棺土葬。加快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探索建立对重点对象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救助制度。
7、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
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是民政工作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有效提高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建立自然灾害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证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的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并充分利用好网络信息平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民政便民服务水平。
8、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进一步健全服务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有效履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干部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