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遂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市政府第33号令)精神,按照《**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县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通知》(蓬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6号)文件指示,为减轻夏季臭氧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周密安排,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县城区露天烧烤的管控力度,推动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店,重点整治背街小巷露天烧烤行为。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结构。
为认真做好油烟防治工作,成立了由张登贵局长为组长的油烟污染专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对开展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要求各执法人员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专项治理的突出成效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很好进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讲明油烟污染防治的目的和意义,张贴公告,让经营者明确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我执法人员逐户耐心细致向经营者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角度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益处。
三、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
根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整体部署,我局于2017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了县城区各类餐饮店,并对各类餐饮门店逐一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建立了台账,做到整治有目标,主攻有方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了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解决县城区餐饮油烟排放良好运转,做到责任分工、整改有要求,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
四、专项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查除餐馆、露天烧烤油烟污染63起,督促各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比如对“君如意”“如家川菜”等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与餐饮服务企业(餐馆)签订承诺书294份;对于夜啤酒、夜烧烤严管重罚,依照职责下发书面通知,限期整改,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者,暂扣其经营工具和经营物品,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于流动的夜啤酒、夜烧烤,一律依法实施暂扣。要求各餐馆、烧烤摊将地面的油污冲洗干净,保持市容市貌。根据县委县府要求,我局将在今年年底之前要完成县主城区15家大中型餐饮店的油烟净化装置工作。目前,已有5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万和大酒店、锦绣国际大酒店、花园酒店、和顺川菜、春韵酒店);已签订安装合同,正在安装的有8家(如家川菜、7+1餐馆,康巴人家、兰园酒店、华丽大酒店、耀华餐馆、田园大酒店、海悦大酒店);正准备安装的有2家(吴秋牛、渔家厨房);有意向安装的2家(汉庭民家菜、巴蜀人家)。后期,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确保年底完成任务。今年,我局接受12345油烟投诉5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3.21%,针对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积极处理与回复,要求执法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或下令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户大部分还未按要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流动摊贩、烧烤摊点由于无固定场所、规模小、流动性大,部分占道经营者利字先行、法律观念差,存在侥幸心理,执法人员已不分日夜,轮番上阵,但仍有垃圾乱扔,乱倒污水的现象。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巡查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环境问题,严格整治要求,强化执法手段,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督促大中型餐饮服务营业场所落实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三)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充分调动市民参加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城管高效、高质发展,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