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总结第2页
忙于临床工作,对《条例》精神的理解、标准的常握仍有误差。按《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专家任期四年,到期调整的要求。医鉴办将对专家库作出全新的调整,放弃任期已满且不擅长担任鉴定工作的专家,同时适当增加符合条件并乐意参加鉴定工作的中青年专家。因此这次调整中培训专家是首先要做好的工作。除学习《条例》及配套文件及卫生法律法规之外,还要针对鉴定会所出现的问题,选择性的对专家进行培训,比如:专家在鉴定会上的提问技巧,如何中性提问,不引起新的矛盾;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不同级别医院区别对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鉴定书必须阐明的因果关系,如何描述原发疾病在最终结果中的参与度;如何正确引用6条免责条款等等。做到大会培训与鉴定会前培训相结合。并再次鉴定强调鉴定工作纪律,加强专家的责任意识,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推向鉴定责任专家负责制而努力。3、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沟通,统一认识、统一做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离不开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医学会是组织鉴定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处理解决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很多信息需要互相沟通,医鉴办要及时把掌握的信息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同时承担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目前鉴定案例中超过一半是司法部门委托的,司法部门委托进行的鉴定要求与《条例》的规定往往会有不同,比如:要求鉴定医疗过错、明确因果关系、要求鉴定人出庭等等。好多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反复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做工作,互相谅解,换位思考。我们计划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力求在部门之间找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为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4、通过分析医疗事故形成原因,向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对已鉴定的数百例医疗事故争议的分析,在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例中寻找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例往往其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之处,医鉴办将各种原因汇总、分类、加以分析。得出的结果传递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得到这些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制订出预防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最终达到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的目的。
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将继续依靠卫生厅和中华医学会的指导和支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规范、平稳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