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普查技术总结
文章标题:县经济普查技术总结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经济普查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各级普查人员对经济普查全过程的亲身体验,切实感受到按照全国、全市的部署,一丝不苟执行普查方案对有条不紊地搞好经济普查工作至关重要,同时进一步检验了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在经济普查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不断分析,我们获得了一些经验,也对普查方案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现对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技术总结如下:
一、新阶段各项普查的频率增大,往往这项普查尚未落幕,那项普查又已登场。为切实保证各项普查工作自始至终,各级政府,特别是区县政府应该常设普查机构,为普查提供机构、人员保证。
二、由于各地受财力、领导重视程度的影响,造成每次普查经费落实不平衡,甚至规模相当的区县普查经费悬殊极大,有的甚至不能保证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普查经费渠道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改为中央财政负担,或由市财政统一负[文秘114网-http://www.wenmi114.com找文章,到文秘114网]担。这样才能保证普查工作量与普查经费的基本平衡,保证普查质量。
三、制定普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基层普查机构的工作量及资料收集难度,指标设置应简勿繁,否则不利于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中间投入,要么企业核算资料不齐,要么企业统计人员不能准确计算,给搞准这一指标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房地产中介企业基本上是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会计帐务资料,填报财务表难度很大。
四、建立依法普查的长效机制。普查虽然是政府行为,但打造法治社会需要依法进行普查,《统计法》和《全国普查条例》为依法普查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依法普查,才能促使调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最大限度地杜绝以往普查中存在的虚报、瞒报、甚至拒报现象发生,从而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五、动员各方面力量,宣传发动工作必须贯彻经济普查工作的始终。本次普查在宣传月(12月)时宣传力度大,群众知晓度较高,而宣传月前较为乏力,以致有的单位不知道要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以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本身的复杂性,从而出现了清查工作的“入户难”、“配合难”“如实登记难”等诸多问题。如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对经济普查不了解,因而采取了不配合的态度,认为行政机关属于非经济单位,不属于清查、普查的范围,如某区法院拒不配合普查员的上门清查。建议在普查登记前,加大经济普查宣传力度。
六、加强普查员调查技巧培训。在普查员入户调查前,虽然我们也注重了调查技巧培训,但由于普查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绝大部分调查员未注意调查技巧,或调查技巧应用效果非常不明显,造成入户难。建议全市统一制定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入户调查询问规范》。
七、加强摸底工作,摸底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由于常规统计没有包括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单位,工商登记涵盖不全,底数不清,从行政记录收集的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数量与清查登记出来的实际数有较大差异。因此,摸底工作非常重要。我们在摸底工作中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条块结合进行摸底,对个体经营户以块的方式进行“地毯式”摸底。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1、准确把握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划分标准。
2、认真对楼宇经济进行清查,有的单位在居民楼宇中,有的没有挂牌,清查容易遗漏。在摸底清查中,普查员采取先向楼宇的物管部门、保安人员及居民了解单位和住户分布情况,进行清查登记时,对未挂牌的法人单位和个体户分别清查登记,以免遗漏。
3、加强对摸底清查数据的评估。
八、突破个体经营户调查难。(1)个体经营户一般不记账,对调查资料仅靠回忆告知。(2)大多数个体经营户害怕如实提供收入和利润后,给以后经营的税费带来麻烦,增加支出,使“入户难”、“配合难”、“如实登记更难”的现象非常突出。(3)有的个体经营户认为普查对于他们没有好处,只能是增加负担,浪费他们的时间,他们不愿意接受普查员的普查登记。我们通过以下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个体经营户调查难。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执法力度;三是要注意调查询问的方法和艺术,应先从税费、雇员报酬、水电费和房租费等费用入手,再询问其收入,使个体经营户容易接受。
九、对于小型企业无专职统计人员,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无核算资料问题。主要措施:(1)对于有会计没有专职统计人员的,在安排部署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普查报表。(2)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不能取得相应的资产和损益情况和产、销、存、能力情况资料,经济普查办公室人员根据相同行业的情况,根据单位资料补充填报普查表。(3)根本没有核算资料的单位,根据产品产量及价格和纳税情况,确定产值和经营收入,根据其耗用的原材料和能源等,确定中间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