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二五规划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二五”期间,**质监局在**县委、政府和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质监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将**质监局“十二五”发展的成效、经验总结如下:
一、“十二五”质监事业发展的主要成效
(一)加大了固定资产的投入,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十二五”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15万元,新增、更新执法、检定用车2辆,计算机16台,数码照相机4架,打印机14台,复印机1台,空调8台,办公条件和环境得到很好地改善。
(二)扎实有效推进质量基础工作。一是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全县有126个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8个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3个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二是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十二五”期间我县有8种产品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称号、1家企业获得“河北省服务名牌”称号;1家企业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称号;6种产品获得“河北省优质产品”称号;6个企业被评为“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2015年,组织推荐2家企业2种产品申报“河北省名牌产品”;3家企业3种产品申报“河北省优质产品”;2家企业申报“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三是从源头抓质量,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以生产源头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对县域内生产企业实施等级动态监管;10家企业的产品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3C);39家企业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十二五期间,一是完成了采标17项,采标标志17项。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县优势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使其引领行业发展,赢得竞争先机。2011年,中油渤海装备集团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参与《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道输送系统用感应加热弯管、管件和法兰 第1部分:弯管》、《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道输送系统用感应加热弯管、管件和法兰 第2部分:管件》国家标准制定工作。2012年,华油钢管有限公司参与《聚乙烯管线管规范》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华北石油钢管厂参与《输送钢管落锤撕裂试验方法》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沧州中星穿越钻具有限公司参与了《石油天然气工业特种管材技术规范第2部分:定向穿越用钻杆》标准的制定工作、渤海能克钻杆有限公司参与了《石油钻具耐磨带》标准的制定工作。2014年,由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石油钻杆内涂层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修订项目.三是备案企业产品标准86项。四是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完成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2项和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9项。五是“河北耿忠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邮政局”2家企业被确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六是科技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经过省局专家评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农业局联合起草的河北省地方标准《无公害小葱小拱棚栽培技术规程》标准,荣获省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七是2015年,“**羊角脆”被
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拥有了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了“零的突破”。
(四)诚信计量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将计量工作与诚信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诚信计量教育,积极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十二五”期间:共培育17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其中商业超市4家,医院3家,眼镜店3家,餐饮店1家,加油站5家,集贸市场1家。二是加强强制检定工作,衡器受检率达到96%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以上;眼镜制配行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深入推进“民用四表”首次强检工作,受检率达到90%。“十二五”期间,计量器具累计检定32020余台件。三是有14家企业获得计量检测体系合格确认;“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和“华油钢管公司”2家企业获得由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颁发的测量管理体系3A认证证书;“**冀丰钢铁有限公司”和“小洋人生物乳业集团公司”2家企业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小洋人集团妙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3类定量包装商品和“小洋人集团河北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2类定量包装商品准予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四是建立计量器具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规范了市场环境强化法制计量,企业计量水平不断提高。
(五)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目前,我县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63家,设备总数2380台件,其中,锅炉310台,压力容器785台,电梯861台,起重设备403台,厂内机动车21辆。
“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现场安全监察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均进行了有效查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现场检查率达到90%。8家气瓶充装单位获得充装许可证,“十二五”期间共检验特种设备6200多台;开展了打非治违、电梯、车用气瓶、起重机械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40次;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8期600多人次。“十二五”期间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工作,目前我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家,产品包括饮料、香油、麻酱、白酒、糕点、饼干、纯净水、肉制品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7家。二是认真履行辖区内食品企业的分类监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回访、巡查等职能。“十二五”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了100%,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整改复查率100%,执行标准覆盖率100%。三是先后开展了食用植物油监督检查、肉制品专项监督检查、糖果制品专项监督检查、豆制品专项监督检查、明胶专项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专项行动、动态源监控监督检查、农村市场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含“瘦肉精”原料肉的违法行为,未发现使用和生产“地沟油”违法行为,未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七) 完善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查处了各种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质检利剑”与“双打”行动,重点涉及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领域;加强对混凝土实心砖、烧结普通砖、钢筋、电线、等抽样检查,共抽取样品2800多批次。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20多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质监法制氛围。结合每年开展的“3.15”、“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以上街宣传、深入企业等形式,加大了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不仅增强了经营者、消费者的质监法律意识,也增强了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认识了解,从而争取到更多部门、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理解、支持。
(八)技术机构稳步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食品检验中心投资100多万元购置了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及气相色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进一步增强了检验能力。开展食品检验共计3000余批次;监督检验600余批次;非食品类产品质量检验200余批次。计量所投资20多万元对实验室进行了改造,并通过省局验收。投资40多万元购置了加油机容量标准装置、电能表检定装置、燃气表检定装置、食品灌装机检定装置、安全阀检修装置、汽车衡检定装置(砝码)等检定用仪器设备,并通过了省、市两级评审组的多次考核。同时也提高了技术机构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九)建设高效代码服务窗口。一是代码办理始终坚持窗口意识、形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连续荣获“红旗窗口”荣誉称号,树立了质监部门良好的外部形象。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结时效,由原来的2日内出证调整为即时办结,代码办结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五年来共计完成新证办理4200户、年审4425户(2014年4开始组织机构代码证取消年审)、换证、变更3122户、废止336件;电子档案扫描12129份。三是代码窗口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信息反馈制、“零障碍”协办服务。这些服务举措,不仅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还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十)服务能力建设明显提高。五年来,我们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载体,强化监管措施,在监管能力、服务能力、执法能力、技术能力、自身建设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2011年被市局评为:沧州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11-2012年连续两年被市局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2011年被省局评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省局评为: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县委评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被省局评为:民主评议优胜单位。2014年度代码窗口被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称号;2011-2014年连续被县委评为文明单位。2011-2012年2名同志被省局评为十佳特种设备安全卫士称号、十佳食品安全卫士称号1名、2名同志被评为三等功。2名同志被市局评为十佳执法标兵。1名同志被评为沧州市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二、十二五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兴检”的意识不强。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做法上,创新意识不强,对运用科技手段提高质监工作有效性认识不足。
2、 队伍整体文化水平偏低,人员素质仍需提高,缺少高学历、高素质专业人才,特别是技术机构,缺乏技术带头人;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少一专多能的人才。
3、面对体制调整期间,部分人员思想波动比较大,不能完全塌下心来工作,对新形势下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