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
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上半年,共完成了2件地方立法项目的提交人大审议工作,完成了5个地方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初审等工作。审查市委、市政府各类文件69件,参加或者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会议25次,提出审查意见600多条,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急需先立、先易后难、突出特色的原则,经过广泛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2016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5个,调研项目4个,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4个。
二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立法项目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抓紧落实2016年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对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进行了专门督导,共举行座谈会、论证会20次,促进了地方立法的顺利开展。创新立法集中会审机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大相关专门委、起草部门的专业人士,集中进行审查修改,共组织参加相关草案集中修改13次。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上半年共开展立法调研4次,召开座谈会13场,收集各种意见建议200余条,掌握了大量立法基础资料。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在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中,加大了合法性审查力度,对存在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形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上半年,共收到14个市政府部门、单位申请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文件31个,提出了修改意见122条,对送审的26个部门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上半年市级共报送备案9件,备案及时率、规范率都达到了100%。督促区市按照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接受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6件,经审查后均予以备案登记。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处理工作,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异议进行了答复和处理,上半年共受理规范性文件异议申请6件。
四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主体是否有权、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严格对xx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4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决策方案及时提出了修改意见,确保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继续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对各区市政府(管委)的依法行政考核,强化了对各区市政府法制机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帮助解决难点问题5个。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有关文书为切入点,指导重大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使用我办起草的公众参与记录等相关文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9个,推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
(二)强化执法监督措施,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上半年,以全面落实《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措施,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对29个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权类别和执法依据等进行了初审,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887人。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核。通过xx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完成新行政执法主体审核5个,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审核1188人,行政执法人员年审信息审核3257人,行政执法证件注销、调动、信息变更审核432人,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审核207人,申领行政执法督察证审核429人。
二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举办了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人员培训班,开辟了行政执法网上学习园地。组织完成了全市2604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和部分新申领人员考试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督察证、听证主持人证申领人员专题培训班, 535名申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并进行了统一闭卷测试。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理顺了国家级开发区执法体制。多次与省办沟通,指导三个开发区积极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开发区执法难问题。完善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会同市编办、市城管执法局加强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制度建设的研究,从源头上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健全镇(街道)行政执法体系。与市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司法所承担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镇(街)司法所承担政府法制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力度。配合市编办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上半年审核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24项,审核取消、调整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7项。积极参加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组织的各类协调会、座谈会,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会同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了前期行政权力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共完成30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五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指导和帮助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健全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听证各项制度,理顺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对规划、工商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听证工作进行了现场业务指导。建立了行政执法听证工作交流群,为全市行政执法听证活动提供相互交流和答疑解惑的平台。
六是化解部门间行政执法争议。按照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要求,认真办理了市烟草专卖局执法异议案等3件行政执法争议案,及时提出了处理意见,进一步厘清了部门执法权限,及时化解了行政执法争议。
(三)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上半年,xx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及各区市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06件,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46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46件,提出修改建议66余条,审查政府部门签订的民商事合同707件,参与处置重大信访案件47件,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或参与调解176件,开展法制培训或宣传8次,召开工作例会6次,接受法律咨询1210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合同签订、复议诉讼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诉讼(仲裁)案件指派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和经费标准,加强法律顾问服务保障。在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指派法律顾问程序规定》和《法律顾问代理案件费用核定标准》,对新类型案件的支付标准和差旅费的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是做好法律顾问经验总结推广。为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向省法制办报送了xx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材料《xx政府法律顾问“真的很管用”》和《xx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亮点介绍》两篇文章,被省法制办作为全省法律顾问工作典型向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推送。2016年4月,法制日报专版专题对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并将我市首创的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薪酬、统一考核、统一服务项目的“五统一”制度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范围进行了推广,这是我市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进一步加强与省内、省外其他地市的沟通交流,注重汲取外地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补足我市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提前做好法律顾问换届准备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第一届组成人员的任期将于2016年8月31日到期,为做好新一届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起草了《xx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方案》,对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团人员组成方式、程序、工作安排等进行了详细规划。明确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各项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个人意愿与政府决定相结合,法律顾问队伍稳定与个别调整相结合为原则,由市法制办与市司法局共同商定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确保法律顾问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四)优化体制机制,推动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上半年,我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1件,去年结转14件,依法受理率达100%,审结28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综合纠错率达到39.3%。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1件,其中,新收行政应诉案件39件,上年结转22件,新收案件是去年同期应诉案件数量的4倍,已审结行政应诉案件28件。在已审结的行政应诉案件当中,市政府全部胜诉。在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均与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一致。
一是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按照《关于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登记制的通知》的要求,对符合登记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同时,当场予以登记受理。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能当场告知纠正的,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登记受理。上半年,案件受理数量占到收到复议申请总数的84.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行政复议渠道得到了进一步畅通。
二是严格规范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完善了集体决策制度。所有行政复议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进行了审议。今年上半年,共召开案审会3次,审议案件5起,聘请专家23人次,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议大事、办大案方面的作用。规范了复议文书送达。制定了《行政复议文书送达规定》,对送达原则、文书格式以及各种送达方式的选用依据、送达场所、接收人员、操作流程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赋予了当事人送达方式选择权,增加了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等电子送达方式,并采取短信通知、网上留言、系统反馈等辅助手段,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悉法律文书。建立了文书送达释明解答机制。工作人员在送达文书时,一并告知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享有的权利及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是加大案件公开审理力度。上半年,共听证审理案件17件,占已审结案件总数的63%,较去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通过公开听证审理,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查清了案件事实、明晰了法律关系、确定了案件争议焦点,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对符合先行调解条件的案件全部进行了调解。通过矛盾快速调处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直接进行了调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通过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的案件达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5.9%,共有4个案件经快速调处机制得到了快速、有效的解决,占调解成功案件的57%,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行政复议业务指导。年初,我办组织力量对各区市的行政复议职权调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个别行政复议职权调整不到位的区市进行了督导。针对各区市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当面沟通、电话交流、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等形式,先后开展行政复议业务指导25次,及时解决疑难问题30余个。对有关市直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3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六是主动支持法院审判工作。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与市中院召开联席会议1次,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听取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研讨了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到依法行政考核中,每月调度一次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五)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防范政府参与民事活动的风险
上半年,我办共收到154个机关事业单位送审合同943个,完成审查921个,完成合同备案756个,检查合同履行情况527个。送审合同共涉及服务、买卖、工程等10个类别和国土资源、金融、宣传等19个领域,合同总金额达37.89亿元。
一是规范了合同送审要求。细化了送审合同材料清单,增加了能够反映谈判协商过程、合同相对方选择依据和合同价格形成依据等方面的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送审材料,能够当场补正的,允许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通过严把合同送审关,共退查合同160件次,释明后补充材料310份,有效提升了送审合同的质量。
二是优化了合同送审流程。建立了重大项目立项与合同审查并行制度。在重大项目立项阶段即提前介入,及时为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为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涉及东部滨海新城建设合同和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合作协议开辟了审查“绿色通道”。实行了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上门服务的工作机制,做到了特急合同当天送审、当天完成审查、当天反馈意见。
三是突出了合同审查重点。健全了合同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相对方是否有资质、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价款确定是否有据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等方面的审查,确保通过的合同合法有效。通过严把合同审查关,我办共梳理合同风险点1200多个,提出防控意见1400多条,审减合同金额2300多万。即预防了风险和矛盾,又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是加大了合同履行情况监督力度。对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527个合同进行了抽查。建立了合同争议解决情况调度机制,指导数十个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化解了一批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达2.2亿元。
(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于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学习配档表,列出了重点学习篇目、研讨题目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集体学习5次,观看教育影片1次,座谈研讨1次。经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全办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