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县安委办:
为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xx]51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组织和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1、在全局干部职工例会中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办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非煤矿山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组,由地矿股股长任组长,于节前和节日期间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3、严格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在“十一”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公布了值班电话,同时要求值班人员负责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控,坚决落实安全事故专报制度,要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按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