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2页
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四、继续搞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国办发〔20xx〕60号文件要求,县安委会于今年9月2日制定的《南华县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安委〔20xx〕4号)中,就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继续集中抓好开采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下、安全管理措施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和小采石、采砂、取土场的整治工作力度。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验收。三是开展矿山生产条件评估和安全评价,加强专项验收督促检查,确保验收评估、评价质量。四是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五是对非煤矿山井下开拓系统、通风系统、安全出口、排水系统及地面的危险化学品库、爆破器材库、采选矿场等设施,要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除重大隐患。
总之,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在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基本达到了整治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各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好转,生产秩序明显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