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按照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传真电报编号7号)要求,我县安委办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成立了6个督查组从12月11日起至14日止用4天的时间对全县的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了检查和督查,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在建建设项目47个,分别是:通达和通畅公路在建项目17个、水利电力在建项目6个、城市基础设施在建项目16个、非煤矿山在建项目8个。
二、督查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督查,我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县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水务局、电信公司组成检查督查组对主管行业内的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20xx年以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本次督查共出动车辆6辆30人次,检查和督查了在建项目38个,发现各类事故隐患28条,责令现场整改26条,限期整改2条。
从督查工作反馈情况看,各在建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以责”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虽然如此,部分施工单位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监理单位在全面落实安全监理方面履职不十分到位,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不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发包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资金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工、停业整顿。
**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