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在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强化管理 严格执法 努力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在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认真总结20xx年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传达贯彻县安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及20xx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受余局长的委托,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煤炭工业局、昭通煤监分局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安监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矿井121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42份;排查煤矿矿井地点5135处,查出一般隐患6650项,已整改6029项,整改率90.6%;查出重大隐患19项,已整改18项,整改率94.7%;实施行政处罚17矿次,罚款22.4万元,千方百计遏制安全事故,努力改变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有序推进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20xx年,全县共产原煤200万吨,同比下降30.76%;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6起,死亡39人,伤9人。其中,瓦斯事故8起,顶板事故7起,运输事故1起。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5.8%,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上升了69.6%。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19.5,同比上升了11.54,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煤矿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市煤炭工业局的情况通报,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起数的42.11%、死亡人数的55.71%;全年全省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2起,死亡24人,其中我县1起,即水洞坪煤矿“3.1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客观地讲,在20xx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大部分安监员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成绩应当给予肯定。但以上数据充分表明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也充分说明了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上都存在一些急于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安监站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职能。我县煤炭产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监管体制还未得到理顺,监管机构还未健全是阻碍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目前,乡镇安监站还不能充分履行基层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乡镇安监站站长由分管副乡镇长兼任,副站长由企业办公室主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安监站人员即乡镇驻矿安监员。由于站长和副站长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驻矿安监员仅仅是经过短期培训上岗的同志,所以,基层安监队伍无法成为推动我县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生力军。乡镇安监站站长和副站长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来源于这支队伍,往往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工作的失真,从而导致煤矿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和合理的整治。
(二)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多起事故得以证实,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跟班检查、指挥、督促力度不够,致使井下作业人员有章不循,有令不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三)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部分安监员“讲人情,重关系”,明哲保身,不依法行政,不从严执法,甚至不执法,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手腕不强、不硬,现场执法力度疲软,导致了主管部门的政令不通,各级各类文件精神未得到及时传达和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
(四)安监员缺乏责任心,工作流于形式。部分安监员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务实,思想情绪不稳定,且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有的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导致了部分煤矿有令不止,有法不依。
(五)安监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安监员自身管理水平低,对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监察指令落实不力。不了解上边政策和工作要求,不知监管内容,不知监管办法,显得无所适从。
(六)行业主管部门人少事多,监管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导致监管工作失调。我县煤矿点多面广,当前全县实际保留矿井有42对,分布在9个产煤乡镇。近年来,受道路交通改造工程的影响,对边远乡镇一个轮回的检查就需要3-5天。目前安监股实际仅有5人,安全监管执法队成立至今,才配备4名人员,人少事多就导致了整个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的失调,无力按月、按季度组织行业安全大检查。
三、当前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传达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12月26日,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