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我们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太仓、和谐太仓”的总体目标,以实施“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为抓手,与交通、规划、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严格落实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建设,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严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力确保了太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构建“平安太仓”,服务太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1-11月份,全市城乡道路发生上报交通事故268起(去年269起),死亡69人(去年死亡80人),伤289人(去年伤298人),直接经济损失52.3万余元(去年76.8万余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0.4%、13.8%、3%、31.9%。期间,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实现太仓连续51个月无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重点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政府牵头的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坚持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积极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在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公安、交通、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多次召开会议,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三方面协调,逐步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协调发展、齐抓共管的轨道。二是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会同交通、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事故预防对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并根据省政府要求,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情况通报三项制度。三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将交通安全责任纳入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监督体系,签定责任书,实现了交通安全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检查、同考评;落实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企业、驾校行业管理部门、驾驶员考试发证机关的责任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倒查,存在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四是落实交通安全社会教育、制约机制。致力于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程作为政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政府工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推动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课中;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重视,落实新闻媒体宣传交通安全的义务。五是完善道路交通社会应急救援机制。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阻塞、雨雾冰雪灾害性天气的联动应急处置和快速救援机制。从现场处置、绿色通道、快速救援、疏导分流等方面建立健全各类预案,积极组织演练,达到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的有效合成。
二、坚持以实施“畅通工程”为抓手,针对市区、集镇道路交通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攻坚整治。年初以来,市区紧紧围绕20xx年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评价指标,抓住创建文明城市这一有利契机,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现状,继续以贯彻实施市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市区车辆管理和防治车辆排气污染的通告》为抓手,以进一步规范市区行车、停车、道口三大秩序为重点,集中优势警力,持续不断地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不间断整治。一是加强调研分析,完善市区交通组织方案。我们多次召开城区交通管理座谈研讨会,听取改善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调研报告》。同时,邀请专家对城区道路交通进行会诊,紧密结合城区道路改造,对改造道路进行交通规划设计,对城区部分路口进行路口渠化交通设计,使新建、改建的道路交通组织更科学更合理。二是加强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建设。紧密结合市区新建、改建道路建设工程,提前介入,主动提出将所属道路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纳入道路总体工程建设中与道路建设做到同步的建议,使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配套得到圆满解决。同时,有侧重点地对中心城区车流人流密度较大、高峰交通不畅的路口增设了交通信号灯或黄跳警示灯等安全设施,加强了在用信号灯、电子警察、电子监控设备的维护,全力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作发挥作用。此外,对市区原有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交通标志牌进行调整拆除。年内,城区累计新增路口交通信号灯22处计126组,改造路口交通信号灯5处计18组;新增路口行人横道信号灯4处13只;新增路口黄闪警示灯5处10只;增设各类交通标志牌282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