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港航处安全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处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水上行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年度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处对原有的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实行主管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程序,整理并印发安全工作职责,要求所属各股、室、站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全处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抓不懈,确保所辖区范围内港口及水路运输行业的生产安全。
二、做好节假日水路安全工作。
为切实抓好“四季三节”重点时段安全工作,我处认真进行工作部署,通过落实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和各项安全责任,强化检查整改,狠抓防范措施,并积极完善现场安全监管网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了节假日期间水上运输的安全。
春运期间,我处共督促客渡船与所在地镇乡政府签订安全责任状5份,开展航道专项整治活动1次,开展客渡船检验复查3次,检查各类船舶50余艘次纠正违章17次。同时,做好安全宣传,编发安全简报6期,挂贴宣传标语10余幅,发放企业船员春运告知书及其他宣传资料140多份。今年春运共完成水路客运量2.286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4.58万人公里,春运期间水路交通保持安全有序。
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处向全县19家港航企业发文,要求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期间,我们到各港口、码头、渡口张贴安全宣传标语100余张,悬挂安全宣传横幅8幅、张贴宣传画30张,并出动执法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多次。同时,各业务股室分别和辖区港口企业就企业安全文化树立、员工技能提高、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结对帮扶活动,对他们进行了指导和帮助。
三、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水运企业年度核查工作。从3月1日起,我处对辖区内的11家客货运输企业及8家运输服务企业开展09年度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为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我处对180艘船舶企业自查资料进行了核查,年审率100%;对辖区11家在册客货运企业开展预警检查,绿色警告4家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9份,整改意见30余条。
二是开展岳井洋轮渡航道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及强制管理手段撤除岳井洋红大2号、岳井渡1号航线渔网乱设,消除该水域通航隐患。此次专项整治为时3天,开展渔民宣传150余人次,张贴安全标语30张,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余份,营造了人人保护通航安全的氛围。同时,对2家劝阻无效仍私设渔网影响通航情况,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撤除,保证了航线航道畅通。
三是开展象山港**辖区砂石运输船、采砂船监管治理。由市港航局稽查科带头,会同峡山边防派出所对违规采砂、运砂船超载、无证作业等情况进行排查,发放航道和港口法规、告知书等宣传资料40余份,对4艘采砂船、6艘运砂船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处罚,补缴货港费3000元,罚没款2800元。
四是进行港口危货作业企业经营资质审验工作。本次检查结合年度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经营资质审验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经营资质预警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现场检查及港口定期检查等多项内容,督促危货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查找问题,确保安全生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我处已发通报详细要求各企业限期整改,现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五是布置落实“三防”工作。我们召开“三防”工作准备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岗位“三防”工作职责和任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检查组和联系电话、值班(传真)电话。通过发文对企业 “三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开展及早准备,做好“三防”工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此外,我处还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抽调港运股、稽查大队、船检股等“三防”检查组人员,对全县港航企业、港口码头、在建水运工程施工作业现场、船厂、渡口、客渡船、客滚船等“三防”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六是开展三门湾白峤港通航秩序专项治理,对港内挖砂运输船进行整治;另外还开展高温季节危险品作业码头现场监管工作,对危货企业现场作业进行把关。
七是完成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港航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表,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四、继续开展各项延续性重点工作。
1、明确我县港航“安全质量年”活动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港航安全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企业自查与我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