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自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和联动督查活动,切实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周密部署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省政府“5·12”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暨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动员大会之后,市委、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市安委重点成员单位召开了碰头会议,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随后,市政府、市安委分别以阳政办发[20xx]66号和阳政安[20xx]24号、25号、26号、29号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三加大、三突出、三促进”的工作原则,即: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突出抓好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治理常态化、管理精细化;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发展记者行”活动、安全工作月度公告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办好《**安全发展》刊物,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促进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强化提高。在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中,我们提出了努力实现“十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对三类企业分类检查整治的覆盖面达到100%;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治理率达到100%;对应关闭企业的关闭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率达到100%;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监管率达到100%;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淘汰设备,取缔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问责率达到100%;对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案、反馈率达到100%;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5月21日,市政府召集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县(区)长安全助理,市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以及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市营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共120余人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做好综合协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二要抓好协调推进,做到“四个结合”,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与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与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五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六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开展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始终坚持”: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要始终坚持“抓源头、重防范、严整治、强机制、堵漏洞”的工作思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要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科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工作方法,整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制,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
会后,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层层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了动员会议,层层制定了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和深化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6个县(区)政府、9个牵头部门、12个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已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迅速行动,有机结合,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之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将“三项行动”同专项整治有机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