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两篇
共两篇(篇一)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饮食安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我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中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我乡食品安全成员和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1、完善了食品每月月报表档案并上报报表
2、完善了食品各项总结、方案、预案、措施、台帐、档案并上报。
3、**乡食品行业调查工作
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0户“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1个卤制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4、**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我乡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法“黑工厂”、“黑窝点”。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2)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
(3)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
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未发现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5、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以来:对学校食堂检查12次、场镇餐饮店及个体工商食品店检查6余次。
6、迎接新的来年之际:我乡以安全工作为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工作是我们群众的生命大事,在安全工作中要进一步作好宣传、防范、督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
(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乡年内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全乡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长期化、常态化的全面检查。根据药监局食安办[2014]20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年初乡安办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联组,调整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由分管副乡长牵头,乡安办、卫生院、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畜牧站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具体做法
1、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型畜禽养殖户、农药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了严格检查,做到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全年,出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共计107人次,共检查企业食堂3家,学校食堂1家,大型养殖户3户,餐馆5家,食品经营户11户,小食品摊贩5户,兽药经营户2户,饲料经营户3户,农药经营户2户。
2、对所有食品流通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单位、小食品店、小食品摊贩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档案,登记了详细信息。
3、在街道、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馆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画册,共张贴30套。在场镇悬挂标语2幅,利用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显示食品安全宣传标语3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4、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主体、企业食堂、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卫生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书面告知,限时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户证照不齐;
2、部分食堂、餐馆食品安全制度未上墙;
3、部分食堂、餐馆不按规定留样
3、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4、食品过期变质,有仿冒产品。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给出整改意见和方法,过期、变质食品一律销毁,仿冒产品由工商所一律没收并处罚,证照不齐的,责令其立即办证。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配合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总之,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对全乡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了长期化、常态化的全面检查。年内,我乡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力地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