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一、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情况
1、检验检测机构设置、人员、检验能力、经费保障:目前,沧县食药局没有设置检验检测机构,但配置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10余台套的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及相应的检测试剂,能够开展酸价、过氧化值、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甲醛、过氧化氢、吊白块、苏丹红、瘦肉精等20余项现场快速检测项目。有6名执法人员经过培训,具备了上述项目的检验能力。试剂的采购经费单位给予保障。
2、2014年,配合省局抽检6批次,市局抽检40批次,检验结果均阴性。本级快检样品120批次,结果均合格。
3、积极开展重点风险源动态监测,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整改销案制度。本年度共发现风险源23件次,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进度进行督促、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给予销账。
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1、突出实效抓重点。首先,我们把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管放在日常监管工作的首要位置。对所有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监管,不留死角。每个学期开学前对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开学后对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加工过程食品安全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饭菜留样、餐炊具消毒保洁、垃圾存放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监督,确保其整改、落实。其次,精心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省、市食安办、食药局要求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再精心组织开展并落实,及时上报总结。
2、集中精力搞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素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保障。我们编写培训教材3册,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道德观念进行培训。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增加他们自身的责任感,提高了人员素质。
四、2015年度监管计划安排简要情况
1、整顿规范辖区餐饮单位,严格发证程序和验收过程,经过审查验收合格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给予办证,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办证要求,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馆、小吃店依法取缔。
2、4-5月份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职工食堂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提高学校、幼儿园、职工食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发现不良苗条及时督查整改,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
3、7-8月份针对农村餐车进行专题培训,农村流动餐车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流动餐饮备案及聚餐上报活动,掌握相关情况,对聚餐现场进行查看,保障聚餐的食品安全。
4、11月份对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及餐饮从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提高社会监督员的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准确掌握评定标准、要求和工作方法,明确工作任务和目的,掌握评定标准和要求,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统一、高效。
5、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以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6月底前完成中型以上餐馆的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评定;
11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成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