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季度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2015年**市煤炭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夯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工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015年每一季度煤矿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趋于平稳。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乡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各煤矿井口的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各干部,每个井口(包括关闭井口和非法井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首先落实村、社干部属地监管责任,政府落实一名乡干部实行包井口监管,同时每个井口落实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督促监管,即落实了人盯人,人盯矿,每个井口由4人监管的责任监管体系。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乡安办与各村、各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乡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完成长河坝煤矿依法关闭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市泰森能源有限公司长河坝煤矿的决定》(万府发〔2015〕2号)及**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泰森能源有限公司长河坝煤矿实施关闭相关要求的通知》(万煤重组办〔2015〕4号)的相关规定,我乡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顺利完成了长河坝煤矿的关闭工作,永久性关闭长河坝煤矿+750主平硐、+840副平硐和+923回风平硐3个井口,同时对长河坝煤矿原封闭的8个井口一同进行了永久性封闭,并及时落实煤矿关闭后乡、村两级对各井口的日常监管责任。
2、狠抓三台寺煤矿的日常监管。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乡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2015年一季度,乡安办对三台寺煤矿共巡查10余次,下井巡查2次,书记唐军、乡长陈登攀亲自参与煤矿安全巡查2次,其中下井巡查1次,查出隐患12条,现已有8条基本整改到位,4条仍在整改当中。同时要求煤矿成立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我乡没有专职的煤矿安全监管员,现有兼职的煤矿安全监管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煤矿监管工作难度大。二是煤矿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煤矿仍有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
总之,我乡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不断学习先进的煤矿监管经验,提升煤矿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行政处罚,全面、细致的开展好我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煤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