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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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维护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结合《201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街道食安办、公卫办、工商所、联校于2016年3月3日到4日对全街道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进行了一次为期两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状况调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街道办事处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区工作部署,我街道办事处于3月3日到4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7台,专项检查人员17人,共检查2天。
二、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检查学校食堂9家,其中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堂8家,共抽查食堂从业人员23名,持有效健康证14名,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的有9家,有消毒设施且正常运转的共9家,建立了消毒记录的共9家;三防设施齐全的有9家,建立台账的食堂7家,索证齐全的食堂6家,索票齐全的食堂9家,量化分级评定为B级的6家,评定为C级的3家,有留样专用冰箱的9家,留样规范的8家。检查学校食品商店、超市2家,共抽查学校食品商店、超市从业人员3名,持有效健康证3名,建立台账的2家。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采购把关不严,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登记。多数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时,未按要求索取供应商的资格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购货清单、发票或收据,也未按要求建立台账登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街道办事处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今后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申请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应依程序,严标准进行食品安全审核,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不予许可。
2、增加监管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发证的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应扩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许可证。
3、加强宣传力度,抓好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途径,传递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定期举办学校食堂和食品商店、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素质。
4、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和投诉举办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