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县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 我局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理和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上半年共组织对涉旅企业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车辆22余台次,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处,整改2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确保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县安委办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旅游局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相关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旅游安全大检查,组织全县旅游系统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同时,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思想认识到工作部署上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和加强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从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出发,对旅游安全工作的要求与日常各项具体工作深入结合起来,突出旅游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在全行业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旅游安全重于经济效益”的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在全行业中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借“安全大检查”活动之机,对全县相关旅游企业进行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了我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组织重点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星级农家乐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三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安全第一”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四是“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县旅游行业中进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安全大检查”期间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对全县涉旅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食品流通有无进货和登记台账制度、有无假冒伪劣产品等。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宾馆、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及设施的配置状况;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状况;各类易发生安全事故路段、地点(如可能发生弱水、泥石流、坍塌等)的警告标牌的设立和完善情况;旅行社按照安全程序进行团队操作情况,租用经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拥有旅游资质的车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及对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急救教育情况;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及告知游客自愿购买意外险情况;各企业签定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公众游乐场所设施安全。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未发现较大安全事故隐患,但个别旅游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领导责任不清,任务不明,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旅游宾馆消防器材简陋、配备不足。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旅游局还搜集了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下发到各旅游相关企业,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对于在“安全生产月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通有关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二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坚决杜绝延期缓报、隐瞒不报现象。三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是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行业中树立“人人关心旅游安全”的观念,为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