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打非治违”等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行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得到了显著加强。
年初以来,全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零。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年初以来,历经元旦、春节以及两会,属于高度敏感阶段,确保辖区安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区政府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4次安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指导调度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到企业检查,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和区政府统一要求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区6个镇(街)和44个行政村(社区)已实现了“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逐步夯实了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辖区危险品隐患并会同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妥善处置,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年初以来,以区政府、区安委会和区安监局名义下发各类文件37份,对各个不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二是推动企业安全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落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稳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全区印制“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00张,发放给全区工矿企业120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了“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同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岗位风险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净化
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突出围绕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年初以来,全区共成立检查组1926个,参加检查5129人次,区安委办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督、镇(街)联合执法检查10次。检查单位和场所2987个,检查出一般隐患1331项,整改一般隐患项1251处,整改率为94%。
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不间断的巡查,深入开展了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管工作,涉及37家生产使用企业,共有重点危险化学品46种,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处置措施46种。深入开展全区生产使用化学品罐区普查建档工作,目前正在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罐区33个,指导监督企业完善罐区装卸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同时开展了有限作业空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油气管道占压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的监管,确保了危险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和“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年初,组织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50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下发了《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加强对液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金、有限空间作业特殊领域和作业场所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格检查制度,制定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四个”清单。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除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隐患排除制度,建立了企业基本名录库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
三是深入开展辖区储罐、非农大院“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年初,专题部署深入开展辖区储罐、非农大院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的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非农大院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化工储罐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我区有各类化工储罐653处,非农大院134处,明确了监管责任,加强了检查频次。区安监局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排查甄别,对无审批手续的存在危险危害因素的闲置储罐和非农大院列入一级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各类储罐和大院隐患10处。
四是各行业领域突出重点部位,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加强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大力开展“三清三查”居村民楼院安全大检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已组织专项督查。交通局重点排查了客运企业各项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班线客运企业客运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车辆运营管理、冬季防滑和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和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企业gps的日常值班及值班记录、安全例会、车辆运输证件、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计划、车辆出入库的检查执行情况。**交警大队大队加强过往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对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进行严格查处,对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运输手续不全的一律予以扣留,对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依法扣留,从严处罚,同时,城建、农经、教育、服务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全区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开展了各种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强化基础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是坚持市场准入,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审查验收制度。今年以来,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 “三同时”审查、审核和验收8次,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2家,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对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管理工作,完善危险品应急处置措施40种,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应急演练。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4次,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2次。组织专家检查40人次。
二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政府、社区大屏幕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制作宣传横幅100余条,发放企业《安全生产法》图书近100册,为企业印发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和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品5000余份,向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具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基础、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牢牢坚守“红线意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位置,安全监管监察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力量不断增强,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力、物力、财力基础。
但是,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步伐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增加,同时,国家对石化企业的规范设计标准逐年提高,历史遗留老小化工企业难以适应,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存在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一是当前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企业开工不足,安全投入和培训教育不到位、个别企业法人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客观存在,尚未从根本上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本质安全型企业;
二是国家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强化企业本质安全和主体责任的同时,对政府基层安全监管在企业审批、建设和生产的事前、事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任务加重;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与现实要求存在差距,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危险品物性,化工安全管理的理论及实际现场管理知识涉及面广,要求起点高,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知识储备不足。
四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零散、小的现象。全区分散在高新区外的小化工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环保、安全距离等诸多安全问题,容易发生规模性事故,特别是临近居民区和城郊结合部的化工企业,以及极个别紧邻林区的化工企业,应做好统筹规划,让不适宜生存发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转型或退出;
五是区属应急救援能力较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完善,功能不强,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应急管理和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监控、预警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安全生产自身应救援缺乏装备,手段落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六是随着城市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扩大,以及违法违规建筑的存在,造成地下管网、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等显现存在的安全问题日益增多,风险管控能力亟待提高。
七是城乡结合部存在个别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个别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打非治违”重视不够,对非法企业造成生产事故后果及影响认识不足。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力度。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对装置的运行情况、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
二是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尤其要重点抓好汛期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安监部门和有关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对全区尾矿库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矿落实包保责任,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
三是继续加大冶金、机械加工等行业日常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冶金、机械加工、木器加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可操作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人员的建立、配备情况;作业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状况;机械、电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作业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期限进行复查验收。
四是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力度。区消防大队要落实防火责任和各项防火措施,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商场、超市、歌舞厅、宾馆、餐厅、车站、网吧、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电气设备、线路、消防设施运转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五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 “汛期”、“十一”和国家、省、市重大会议或大型活动期间等为重点时段,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工矿安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输油管道、校车安全和建筑工地的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要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把经营和生产危化品企业做为重点企业,把农村边远的小企业和改、扩、建的企业列为重点部位,把存在高危风险和下达整改通知的列为重点行业,坚决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区发改、区城建等各相关部门突出抓好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交警、交通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查控,区住建局就我区建筑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要配合和协调督促市住建委安监站加强对我区建筑领域内的安全检查。
六是强化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组织各成员单位利用重(特)大事故案例图片展、宣传咨询和安全常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法律法规培训,督促企业抓好“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普及率。
七是认真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汛期,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和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预测、预报、预警和信息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及早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治理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八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县区和镇(街)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各镇(街)要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兼职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将安全监管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保证村(社区)必要的安全监管费用的投入,各级监管执法队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治、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