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海事处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航务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宣传贯彻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把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基本实现了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氛围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成立由县交运局副局长**任组长,各有船乡镇分管领导、海事处副处长为副组长,海事处工作人员及各管船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效果显著
根据市县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的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设置安全咨询台4次,对过往群众进行了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的讲解,并利用节假日、逢场天在水库码头进行安全宣传活动,播放安全常识,散发宣传资料1700张,共出动宣传执法车20余台次,宣传人员40余人次。制作固定标语8块,使过往群众受教育人数达3.5万人次以上。二是召开从业人员(管理员、管船员、签单员、船主经营者和驾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和涉水单位联系会,并针对"6.4"广元市"双龙号"游船翻覆沉没事件在各大水库专门召集水上从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加大对过往学生和群众私自下河(水库)游泳的不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劝阻力度。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结合安全月宣传活动及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6.4"广元市"双龙号"游船翻沉事件的教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对各有船乡镇、各管船站(所)、库区船舶存在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活动。
一是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完善自用船舶登记建档、检丈、勘划、救生衣配备和穿戴的落实工作,对辖区内的生产自用船进行了再次清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认真指导各乡镇和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落实"签单发航"制度、"救生衣双百"制度和"六不发航"制度等的安全管理规定,期间发现一起明月水库签单发航管理存在空档期的安全管理隐患,当即整改完毕。
三是重点强调了救生衣配备和穿戴的落实情况,凡是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不规范摆放、船容船貌差的情况,一律进行严格治理。
四是利用码头视频监控掌握的水位、船舶动态和恶劣天气状况下采取预警机制,发布预警信息14条。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保证了我县每一艘营运船舶干净、整洁,消防和救生设施设备完备无损,船舶技术状况良好,船员适任,水库船舶管理所严格按照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切实保证了开江县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