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建质安【2016】48号)的要求,认真吸取**新区民治街道**学校工地塔吊起重伤害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工地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建筑工地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大检查共组织抽查了建筑工地4项次,出动人员12人次,检查中共发出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4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各一份),监督意见书4份,具体做法如下:
(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查后回复。
(二)本次检查是以项目为核心,采用实物检查和行为检查了相结合。
(三)在抽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验收、检测报告专项方案(含多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应急预案等起重机械初始情况,重点检查了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吊索(含吊钩、钢丝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日常运行情况。
通过这种形式的检查,督促企业自身在施工全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从而使我区建筑施工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与改善,提高了这次大检查的效果。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我区建筑工地卷扬机的使用存在较多问题,大部分施工单位认为吊篮、卷扬机属于比较小型的起重设备,重视不够。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一个项目的吊篮专项方案未经监理审批、吊篮未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
2.个别施工单位使用的卷扬机未安装限位开关或安装了限位开关但工人为了方便取掉吊桶上方的限位圈。
3.个别工地虽配有爬梯,但工人为了方便,利用卷扬机上下挖孔桩。
4.个别卷扬机缺少钢丝防脱装置。
5.有些监理单位对卷扬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安全隐患不够敏感,安全检查不到位。
三、今后采取的措施
(一)完善行为监督内容和方法,加大行为监督力度,做到实体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大力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与能力,从而大幅度提高安全监督的效果。
(二)实施“差异化”监管。采取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差异化”监管的方法,依法**化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严格治理建筑企业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手续。
(四)加强对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对监理进行检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促使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按程序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等实施旁站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使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化、规范化。
(五)加强学习,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