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总结
2016年度,我区水利项目分别有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水保工程、水资源保护与整治、农村水电增收扩容、**水利专项等六大类项目。区水利质监站认真贯彻执行部、省主管部门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政府对水利水电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的职能,认真抓好全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国家、水利部、省、市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和省水利厅《**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水利建函【2017】493号),**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函〔2016〕64号),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二)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2011年区编委以****编[2011]14号文件同意设立**市**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为区水利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专职监督员2名,并纳入区财政全额预算。
(三)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全覆盖。一是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二是对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行为实行全方位质量监督。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是达到国家规定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除省、市招投标项目外),都必须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2016年度全区应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个项目(包括移民、发改等水利项目6个),已进入交易中心水利项目13个(200万元4个、200万元以下9个)。
——实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制度。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将实施方案审批文件,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经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图纸、现场项目法人、监理机构、施工管理机构组建文件等提交给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备案,2016年已申报质量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3个。
——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审批制度。开工前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共同参与进行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2016年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审批13个。
——坚持深入工地一线开展巡查制度。一是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水函[2016]14号),4月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开展了相关人员及现场质量措施专项检查,并配套市级专项检查。监督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在岗;二是仔细查阅资料,看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是否按规程规范检测到位达标;三是查看实体工程建设质量,特别是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建设质量,发现问题,现场返工,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设立水利工程质量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严格事故案件查办力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参与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核备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及时向我区水利质监站提供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区水利质监站依据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对实体工程质量进行核备,并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利质监站在编人员不在岗,不能满足质监工作需要。已进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编制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专职监督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监督工作需要。
二是施工单位人员不到位,不能保障现场施工质量。个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只是应付检查验收,存在隐性转包现象。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监督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制度。杜绝围标、串标现象发生。
二是落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制度。工程开工备案制,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责任体系。并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情况实行月报制。
三是严格实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审批制度。明确工程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
四是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施工区设立警示标志。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是加强对受监水利工程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在岗。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隐蔽工程进行跟踪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发生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是组织参建单位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把新科技、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到水利水电工程之中。
七是实行质量核备制度。项目法人竣工验收前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质量等级核备,竣工验收质监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总之,通过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本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在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被评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