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食安办及镇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镇食安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精神,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不但整顿和规范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确保了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成绩
截止**年6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巡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238家,制作食品药品日常监督记录表487份,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6份和《食品流通许可证》18份,督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68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12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26起,其中食品类17起,药品类5 起 ,医疗器械类3起,化妆品类1起,已结案17起,共查获收缴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物品168件,货值金额 6800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8份,罚没款91000元。处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投诉举报三起。
二、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今年以来,镇食安办通过各种形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树立食品药品监管形象。3月31日是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宣传日,食药监所全体人员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车次,制作宣传横幅5条,贴宣传标语20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1份,现场接受100余人次咨询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此外,我们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进农村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了两次集中巡查,食品药品安全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在巡查过程中,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南》,逐条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日常督导记录,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检查方面,主要是对全镇各类诊所、村卫生室和药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管,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提出,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包括药柜是否按分类管理的要求摆放,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店内是否清洁卫生,药品广告是否符合要求,药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行医用药情况。
(三)明确目标,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市场专项工作
1、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国家规定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馒头、发糕等面制品等食品加工(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依据公告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办迅速启动了糕点和馒头加工单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8车次。检查糕点和馒头加工单位6家。
2、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接到关于加强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的文件后,我办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快餐企业)及肉和肉制品销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销售和使用的肉及肉制品是否经检疫或检验,预包装肉制品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销售单位购货时是否向生产销售单位索取生产销售企业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建立进货台账等。
3、开展食品标识标签专项整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局统一安排,我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顿,采取四措并举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会,学习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定;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标签进行自查,纠正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的行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食品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并向有关负责人宣传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知识;对严重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及儿童食品和肉制品违反国家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此次行动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家,立案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标识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家,罚款21000元。
4、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6月3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综治维稳办、食药监所、派出所、安全办、城建办、工商所、中心学校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学校内食堂及食品商店,学校周边(200米以内)餐饮、食品门店(超市),流动摊点及向学校配送食品的食品加工企业。联合检查组先后对1所中学、7所小学和4所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15家食品经营门店和食品流动摊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采购台账建立情况,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加工经营环境卫生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和使用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情况,严查使用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饮副食经营户。本次行动共提出整改意见16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饮副食经营流动摊点2户,从而确保了全镇师生的食品安全。
5、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违法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所和**中心卫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终止妊娠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源头管理。对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药品零售企业购销终止妊娠药品行为进行检查。二是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行为。督促具有资质的药品使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卫生院1家,卫生所2家,个体诊所9家,村卫生室21家,药品零售企业12家。未发现违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6、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在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2月份,我们对全镇中药经营及使用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清缴行动的通知》,并在**年下半年的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3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年3至6月我办又先后组织了4次大规模的检查收缴行动。此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共立案4起,收缴不合格中药饮片80余种,罚款7000余元。此外,还开展了大米使用食用油抛光、儿童食品、豆制品、巧克力制品、糖果制品、白酒、保健食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和诊断试剂等方面的专项整治。
(四)认真履责,切实GSP的认证工作
一是组织全镇药品经营单位学习上级关于药品GSP的认证工作的文件,二是指导药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程和记录,三是督促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硬件投入和现场改造。
下半年,我们将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努力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全面、扎实地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同时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餐饮、食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四是不断落实对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的监管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饮食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