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地震安居工程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地震安居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搞好地震安居工作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以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为目的,开拓思路,强化措施,实施地震安居工程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今年我乡实施地震安居工程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我乡切实加强对实施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该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及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地震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我乡实施该工程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一年来,乡地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多次就实施工程进行调度决策,制定实施措施,做好分工负责,明确任务目标,并搞好指导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工程开始制定了实施地震安居工程工作计划,召开了全乡实施民心工程动员大会,就如何结合我乡实际深入实施地震安居工程作了动员讲话,并就我乡实施民心工程做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奖惩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在求实、求深、求新上下功夫。做到了实施工程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有力推进了我乡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完成全年抗震安居房的建设任务,我们调整了新建户和加固改造户计划任务,无论新建或加固改造,都算在完成任务数内。在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及时把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建房户手中,不允许出现补助资金沉淀的现象。政府的补助相对于广大建房户的投入而言是很少的一部分,主要是起到一个政策性的鼓励和引导作用,补助资金以外的建房资金还是靠农民自筹解决。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指导下,积极参照助民增收的办法从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支持全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安居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快了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进度。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实施地震安居工程的主体,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仅靠各级干部的“一头热”或政府的强制行为是不可能实施好这项工程的。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很多群众都有改变自己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是符合群众要求的工作。乡党委、政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起各族群众实施抗震安居工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通过召开村民动员大会、现场交流会等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宣传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把地震危害性、建抗震安居房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及自治州的优惠政策向农牧民群众讲清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好、保护好村民建房和加固改造的积极性。因势利导,通过多种鼓励措施,深入扎实地动员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激发群众的智慧和潜力,调动村民建房积极性,使建设抗震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全乡地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规划。在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中,全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体现了“相对集中、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科学编制村镇规划,突出农村特点和地方特色,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做法。在制订规划时,统筹考虑,整体规划,量力而行。既考虑整齐美观,又了考虑各族群众的用水、用电等生活问题,保证建设规划的科学、合理、可行。
(四)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抗震安居房质量,是实施地震安居工程的内在要求。在抗震安居房的建设过程中,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处理好工程质量和数量之间的辨证关系,防止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不管是新建还是加固改造抗震安居房,都切实按照“三统一”、“四把关”的要求,按设计施工,凡是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坚持全程监督、全程审查、全程管理,严禁出现偷工减料、以劣充优、违章施工、降低标准等问题,严把工程资金关、质量关、进度关和验收关,做到工程质量过关、人民群众满意。
(五)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农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监管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工匠缺乏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直接影响到安居房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为确保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任务的完成和质量,乡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农村工程技术管理骨干和农村工匠培训工作,力争每个村队有2-3名技术管理骨干、10-15名建筑工匠,使地震安居工程实施到哪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农村工匠就服务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