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共建和谐为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
一、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1、建立***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这一做法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好评,目前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中心主任由县委领导担任,中心成员由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单位组成,中心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同时从镇乡(街道)抽调一名人武部长或政法委员任专职副主任,常驻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法院、公安局各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任常驻调解员、司法局抽调1名年轻同志担任内勤,受理重大疑难纠纷、跨地域矛盾及县领导重视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调处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有利于整合资源,建立起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2、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活动的实施规划》(宁党办[20xx]42号)文件,我县“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专项活动自20xx年开展至20xx年底结束,20xx年的创建目标为“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的村占各镇乡、街道行政村60%,20xx年、20xx年分别达到70%、80%,今年计划在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召开现场会。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我县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新型报酬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具体方法为:由各镇乡(街道)根据每个村的规模大小、调解工作的任务轻重,在年初制定每个村调解员的最大奖励金额,每个月根据各村的上访情况和矛盾上交情况予以统计,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在年底按照矛盾上交量、越级上访量、调处案卷的质量等方面予以量化,并将统计结果与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调解干部年度考核、发放奖金挂钩。今年以来,全县各镇乡(街道)和各村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760起,调处成功750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68%,共排摸各类不安定因素50起。
(二)基层基础有了进一步的夯实
根据省厅“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思路,我县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并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继续推进派驻司法所建设。与周围县市区相比较,我县在推进直管所建设有一项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县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编制都在局里,目前我县司法行政总的编制为55名,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的编制为37名,按照每个直管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2名工作人员的标准,在今年再建2家派驻所,在3年中建立9家,其余9个镇乡(街道)暂时按照混合所标准予以配置,司法行政编制上不存在困难。上阶段,对全县各司法所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基本确立了派驻所建设的推进计划。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镇乡(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促使司法所在制度建设、工作职能落实、办公设施改善上更加规范,使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社区矫正有了进一步的规范
1、部门联动有新进展。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并已正常开始运作,三月中旬召开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及时的沟通和解决。
2、广泛宣传有新动作。建立了多元化宣传渠道,采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电视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社区)居民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规定,让社会各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3、工作落实有新保障。加强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从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等人群中选取了热心该项事业的人,定期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了薪酬和奖励制度。同时在工作中把好接收登记、思想教育关、公益劳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五关”。目前,我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65名,(管制58人,缓刑252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5人,剥夺政治权利28人),半年来,无一人再犯新罪。
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数据库得以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外出社区服刑人员调查和跟踪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1、创办了《***普法》。普法报已经刊出了首期,共印发了4000余份,下发至各镇乡(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各行政村(社区)。《***普法》报的创办,进一步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