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工作总结
一、特种设备经统计,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1120家,拥有特种设备4121台,其中,建档气瓶152360只,压力管道总长74520米,承压类特种设备2574台(锅炉908台、压力容器1666台),比去年净增247台;机电类特种设备1547台(起重机械1100台,电梯208台,厂内机动车239台),比去年净增216台。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1、20xx年共办理锅炉安装告知104台,锅炉修理方案告知14台,热网管道安装告知约9500米;锅炉安装和修理验收45台;办理锅炉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各135台(包括补办)和128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办证均由市局安全处和市特检中心办理。
2、配合稽查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20xx年共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2份,移送稽查队案件63件。据稽查队统计,20xx年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63件,处罚金额约33900元。重点查处对象为码头吊非法使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无证上岗案件。
3、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20xx年共发生四起码头吊事故,造成人员一死二伤,分别是德清县仁和砂场死亡一人,德清县华众货场码头重伤一人,龙山砖瓦厂轻伤一人和德清县新民桥码头码头吊设备事故。我们对以上事故均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4、20xx年我局着重做好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监管工作,做好台帐,督促企业做好压力容器的检验登记、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共有压力容器化工企业80家,压力容器764台,持证人员118名,全年未发生压力容器事故。
5、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技术服务工作。全年统计服务单位41家,主要帮助企业在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修理方案、锅炉房布局,消除事故隐患和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受到企业欢迎。
6、配合市局对我县各充装单位的评审换证工作。今年我局配合市局对德清县掘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成功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莫干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德清县民安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的评审换证工作,以及配合省局对德清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的评审换证工作。通过对这些充装单位的评审和督促整改,现已全部通过评审,等待换证。
(二)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完成气瓶普查整治工作。
从去年底开始,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开展了全县气瓶普查整治工作,通过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总结和探索,从一开始的以收购为主托管为辅的方式,转移到完全实行收购方式来转换气瓶产权的固定充装制度。从气瓶的收购、刻录、登记和输入计算机等操作程度来完成气瓶的普查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累计收购和登记煤气瓶152360只,录入计算机111967只,报废1570只,登记率和检验率均达100%。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虽然已进行了一年,但此项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抓紧和督促各充装单位坚持此项普查工作不断地做下去。
(三)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
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是我局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在市局的统一布暑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特检中心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半年时间,通过我局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我县压力管道的普查和在线检验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市验收。截止11月底,普查压力管道企业420家,总长74520米。普查完成率99%;计算机录入率100%;普查准确率99%;隐患查处率100%。
(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
①切实加强自动扶梯安全监察工作。近年来,我省自动扶梯伤人事故屡屡发生,仅去年一年就发生了30余起,受害人大都为少年儿童,给家庭、社会造成了无法换回的巨大损失。省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尽快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我县经统计共有7家企业使用10辆自动扶梯,除2辆报停外,其余8辆均通过了市特检中心安全检验,能够确保安全运行。另外,我局又专门对各自动扶梯的使用单位转发了省局文件精神,要求安装“自动扶梯智能安全警报装置”。
②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省局根据今年上半年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情况结果,针对个别地区还有未报检设备,以及检验后发现的许多问题,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我县武康春晖公园在用一台自控飞机和一艘海盗船,经检查,该二台游乐设施已于今年5月28日通过省特检中心安全检验。但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我局已督促整改,该业主已向省特检中心报名,等待培训通知。
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我市某些地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甚至充装超期或报废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