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区委第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物价局长会议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价格调控政策和干预措施,将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职能,一手抓价格监管,一手抓惠民政策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价格监管、价格监测、价格巡查等工作,在物价高位运行时期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切实发挥作用维护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价格监管调控,落实各项价格政策措施
面对年初以来物价水平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我局将履行职能维护价格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政府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特别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省、市物价局相关精神加强了对列入调价备案企业范围的成都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监管,派出工作人员随时掌握该企业相关商品的价格信息,并督促企业做好价格自律。二是加强了对猪肉、粮食、食用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完善了应急预警机制和价格监测网络,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及时做好价格动态分析和价格趋势分析材料,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并向上级物价部门上报。三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将查处“囤积居奇、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保证政府的价格调控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对列入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促进企业合理定价。五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向企业和商家发送《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告戒函》1000余份。
二、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行为
我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一是做好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审验工作,共对109家单位(行政事业单位73家,涉及金额2.54亿元)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对其中108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更换,年审面达100%。二是根据政府价格政策及时调整、取消或降低了相关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了《收费许可证》内容,保证了政府的价格调控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了财政票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促进全区投资软环境建设。四是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经过努力,既规范了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又帮助他们树立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的新形象。
三、发挥职能、服务社会,解决群众最关心的价格问题
教育收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问题最多,与群众关系密切最的价格热点,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全面开展了上述行业的监管工作。一是抓好了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大力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度,督查了公办学校“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全年共开展较大规模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次,检查中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价格行为也实行了监管和指导,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了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行了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物管企业必须在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政策许可范围内与业主协商服务价格并签定协议后才能收费,同时经常深入物业所在地向业主宣传相关政策,增加政策透明度,有效规范了区内物管企业的价格行为,大幅减少了价格纠纷发生率。三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年内对区内各非占道停车场收费进行了审核,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非机动车寄放点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同时要求做好价格公示以防止价格欺诈。
四、搞好服务,落实政府惠民政策
一是继续二是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惠民行动”精神,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作为我局惠民行动的切入点,重点加强了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加价”工作,制定了《**区社区卫生服务药品价格监管实施方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中设立了26个价格监测点、选聘了26名“医药价格监督员”,监测点的建立使我们能及时掌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会药店的价格情况,能及时分析 “零加价”制度让社区群众受益情况;同时我们开展了与此相关的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政府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