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20xx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和九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融入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方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绿色**、富裕**、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继续以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为载体,扎实推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败,我县自去年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试点工作以来,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责任制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特别是在责任制贯彻落实方面,改变以往只由县委和各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模式,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的覆盖面,在全县范围内实行重奖重惩的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除签订《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外,还签订《乡科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人盯人”的战术。实践下来,这一做法有效地克服了以往没有和部分单位签订责任书,所造成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今年全会召开后,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一做法,并推广到涉及管钱管物等权力部门的一般党员干部中。20xx年,县委分别和全县8个乡镇党委、8个县直机关党委、5个县直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直机关党委分别和12个县直党总支、45个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累计共签订乡科及处级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41份,交纳廉政公积金47.8万元。乡镇和县直单位也参照此办法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别与村委会、股所干部签订了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形成了责任制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促一级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责任制签订后,及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我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围绕发展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发展,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发展,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共进。针对当前全县存在的审批项目多、审批环节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管得过多过杂、互相推诿扯皮,效率低、态度差、不诚信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问卷调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的四步工作法推进软环境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决定》、《**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县首问首办负任制》、《**县服务承诺制》、《**县限时办结制》、《**县行政审批改革若干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暂行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在全县着力打造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建立优质、高效、规范、一流的软环境,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现了全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行政审批登记收费减少一半的目标。一年来,全县属县级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56项,保留实施196项,占43%,精简 256项,精简率57%。对清理出的166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免收,保留的85项均为省、市收费项目。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在电视台、报刊上进行公告。成立了经济社会发展投诉中心,专门受理企业、群众、客商对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百分之百受理、凡受理的百分之百查清、凡查清的百分之百依纪依规处理。全面实现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同时执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扩大了问责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及问责程序,各级党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