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总结
**县规划和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20xx年纠风工作总结
县政府纠风办: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xx]45号)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我局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在城镇房屋拆迁中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全面落实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拆迁许可、行政裁决程序,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了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12月初,应金山花园拆迁户彭启路、杨昌翠的听证申请,召开了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片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听证大会,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检查,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在巩固原有清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发放、保险费缴纳的监督检查,防止新欠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 规范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成立由建设、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将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权上交县规委会。去年以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个人建房全部提交规委会研究审批,所有新申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我局先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论初评,合格后再提请县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决定。克服了个别领导干部随意更改规划强制性内容,插手建设项目定点,随意修改规划许可条件等问题。在城乡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一般项目进行比选,强化了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
(四)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予以公示。按照《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严格规范检查程序,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畅通了企业诉求渠道,有效遏制了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五)巩固新“三乱”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社会团体办班、收费、发证行为,对培训办班项目认真逐一进行清理,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个取消、一个纠正”的要求,予以了停办或取消;严格规范了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着重抓了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整顿了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了本系统市场中介组织与挂靠站所彻底脱钩工作,解决了过去个别单位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垄断行业、社团组织,进而向企业强行服务、收费问题,促进了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七) 防止新农村建设中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指导各乡镇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下达硬指标或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行为和房屋租赁行为,严肃查处在商品房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促销、内部认购、定金圈套、合同违约、虚假广告、面积缩水、一房多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