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林业工作自查总结第2页
量,同时要求各乡镇对抚育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兑现补助,通过检查基本上做到了应抚尽抚。七是完成了二类森林资源调查
根据省林业厅的要求和市林业局的安排,配合云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营林分院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完成了我县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的内外业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受前期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造成林内可燃物大量堆积,气候转晴后,连续出现高温干燥大风的气候,在这种几十年不遇的极端天气环境下,森林火灾隐患非常突出,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但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下,实现了我县连续 2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好成绩。
四、农村能源建设
根据市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村沼气和农村改灶项目及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县沼气建设计划800户(其中100户是由县妇联参加援建的"母亲沼气池"建设项目)、节柴改灶计划400户。我们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一件"民心工程"来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建设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把建设沼气池质量关。一是组织人员对20xx年前建设的沼气池、节煤改灶进行全面检查,该维修的进行维修,该换材料的更换新材料,确保了沼气池和节柴改灶农户的正常使用,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结合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的实际,积极争得上级部门的同意,及时调整建设计划,重点进行节煤改灶建设,建成沼气池60口,节柴改灶2037眼(占上级下达的509.25%),共投入资金52.5万元, 7个乡镇26个村362个村民小组群众受益。
五、资源林政管理
资源林政管理部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中心、依法治林为手段,紧紧围绕"六管理一处罚"的职能开展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采伐限额指标,杜绝超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和超限额采伐林木。二是加强林地保护。严格按照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的规定,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认真履行林地保护管理职能,有效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三是严格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坚持木材、林产品凭证运输制度。共清理木材(林产品)经营场所92家,对有证经营的业主,责令其按规定建立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对无证经营的业主,查处取缔8家;查处林业违法案件177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71起,行政处罚228人(次),处罚款32人(次),罚款28.6万元 ,没收木材0.0288万立方米;森林火灾2件(另外,协助乡镇查处7起);刑事案件2件,已直诉人民检察院;治安案件2件,治安处罚4人(次),治安罚款0.02万元,变价0.13万元。通过林业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六、林业工程资金管理
我局对上级下达的林业各项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门管理、专款专用,未出现挤占挪用,确保了上级下达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林业灾后恢复重建
今年1月12日以来,我县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林区房屋、公路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成片森林倒伏、折断,全县林业损失99490万元、林业基础设施损失405万元。灾情发生后,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林农开展抗灾自救。二是抽调人员组成灾情调查、统计队伍对全县林业灾情进行详查,及时将灾情调查统计结果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三是按照省、市、县委和政府及林业部门关于做好抗灾救灾、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总体部署,结合全县林业受灾实际,拟定了《**林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四是对市财政局、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救灾生产恢复补助资金121万元,全部用于恢复造林、损毁公路维修、恢复电力设施、维修林区房屋、森林防火设施维修等,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五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关于灾害木清理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灾害木清理和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县灾害木清理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灾害木清理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灾害木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灾害等级划分和清理要求、清理原则、清理范围和时间、木材流通管理。全县共清理灾害木10.861万立方米,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六是组织人员对灾后森林火灾隐患、森林病虫害等次生灾害进行排查,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0xx年十二月十三日